一、小区内房屋外墙开裂谁负责
如果商品房墙体开裂了,可以找开发商负责,因为墙体出现裂缝一般都是开发商施工不当造成的。所以可以要求开发费维修,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房屋开裂严重的话,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赔偿违约金。
要是开发商不承担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房屋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吗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当事双方(购房者与房屋出卖人)进行房屋质量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存在退房情形:
1、经鉴定确认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2、经鉴定可以修复,则要求开发商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3、楼板属主体结构部分,开发商承担永久的保修责任。
4、若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给购房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购房者可以主张违约侵权责任措施予以补救,但应注意:
①不法行为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的,即使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也应按侵权责任予以处理,因为合同责任不能对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提供补救。
②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不法行为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则按合同纠纷处理对受害人更为有利些。
③责任竞合的情况下,若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了双方仅承担合同责任,原则上从其约定。但当事人的约定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权责任,在此情况下,受害人享有两种权利。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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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外墙开裂物业不需要负责。如果是装修引起的,就要自己负责,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需要找物业处理,由物业和开发商协调,转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因为房屋的防水质保期为5年。若在保质期类,先找物业,物业将视情况而定,若飘窗漏水的确是属于工程质量问题,物业会找开发商,开发商找施工单位返工。《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房屋外墙开裂物业不需要负责。如果是装修引起的,就要自己负责,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需要找物业处理,由物业和开发商协调,转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因为房屋的防水质保期为5年。若在保质期类,先找物业,物业将视情况而定,若飘窗漏水的确是属于工程质量问题,物业会找开发商,开发商找施工单位返工。《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小区内有许多大家行走的路,但是总有些小区业主会占用大家使用的路面,在路上设围栏、摆上自己家的东西等等,那么小区内的路属于谁?关于小区内的路的所有权属于哪一方的法律问题,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吧。 一、小区内的路属于谁 小区道路属全体业主共有,但并非每个业主都有机动车,所以有机动车的业主停车应当交停车费,物业收取这笔费用应当用在惠及全体业主的物业服务和物管费优惠上。目前物
楼顶渗漏雨等公共部位维修,由全楼居民分担。如果是因为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漏水,那么可以要求该住户修补并补偿损失;如果已过了保修期又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造成渗漏,则应由整栋楼的业主共同分担
一、小区内交通事故找谁 1、如果机动车的车主和物业公司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因物业公司未按合同履行义务而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物业公司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民事责任; 2、如果机动车划痕找到损坏当事人,则由损坏当事人进行赔偿; 3、如果机动车有划痕险,在没有找到损坏当事人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赔偿; 4、如果机动车被损坏,车主与物业公司又没有签订停车服务管
小包工头招用的工人受伤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负责。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其追偿。
车停路边被撞,谁承担责任呢?一般人都会认为车只有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才需要承担责任,其实并非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司机临时停车应选择适合的地方,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停车后要开启警示车灯,并在车尾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小区内车位究竟归谁 一、小区车位的法律性质小区内车位在法律性质上应属于小区业主共用的附属设施,但是,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状态也分为两种: 一种是只能为全体业主共有并且公用的附属设施,如公用绿地、道路等; 另外一种是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的附属设施,但以定期收费为条件向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或者该特定人的范围必须是业主。 小区内车位就属于后一种附属设施,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 二、除了占用小区公共区域用于停放
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情况下,应当属于业主共有。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以及其他的公共场所,应当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就不属于业主共有,并且绿地也可以归城镇公共共有,或者个人所有,对于这
律师解答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以外的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
1、在住宅小区产生碰擦个人行为,一般状况下,物业管理是不用负责任的。且不论是在住宅小区或是路面上,都必须通电话警报解决。2、由于必须公安出示责任认定书,评定彼此中间的义务尺寸。彼此要依据责任认定书上的內容担负相对应的义务。且碰擦个人行为产生后,必须找车险公司举报,车险公司的工作员会出示一份现场勘查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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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住宅小区产生碰擦个人行为,一般状况下,物业管理是不用负责任的。且不论是在住宅小区或是路面上,都必须通电话警报解决。2、由于必须公安出示责任认定书,评定彼此中间的义务尺寸。彼此要依据责任认定书上的內容担负相对应的义务。且碰擦个人行为产生后,必须找车险公司举报,车险公司的工作员会出示一份现场勘查汇报。
法律分析:小区电缆损坏了是应该物业负责维修。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小区内管道漏水由业主或物业负责。单元房内管道漏水的,由使用管道的业主负责,小区主下水管道漏水的,由物业负责,物业可以申请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管道维修。
商品房发生漏水的情况,如果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房屋开发商负责。如果过了保修期可以判断漏水的原因,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负责。如果是自己原因造成的,需要自己负责,可以向物业公司请求协助其维修。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
房屋外墙脱落砸到人的责任认定:1.外墙脱落砸到人,在保修期内的,由建筑的建设单位来负责。2.如果超过保修期,发生的外墙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一般由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建筑物是商品房,则由业主和小区物业部门承担责任。
在房子租赁期间,如果这个水表坏了的话,一般是自来水公司或者是物业公司来进行承担责任的,到时候水表坏了,需要及时的向物业反映,以免造成了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如果是承租人人为损坏,则需要承租人自行承担
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处理?公共交通领域的交通事故由交警管辖,但发生在小区内部的交通事故,交警往往不管,此时就要依据普通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来处理。 事实上,交通事故就是关于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侵权之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因此交警部门接到像小区内等道路以外交通事故报案,会参照道路内交通事故处理程
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本管理办法》限定,小区内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无移交专营单位的水电暖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的,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过了保修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