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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的起诉费和律师费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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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的起诉费和律师费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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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打官司要交些什么钱?一、法院的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如果按2000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你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二)非财产案件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二、案件律师代理费。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

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三、诉讼过程中,相关申请事项的收费,如保全费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按照相应的标准收取。

四、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可以省去预交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涉及到执行问题。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申请人也是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五、如果胜诉,最快当庭就可以拿到钱。否则,很难预计了。

综上所述,律师费和诉讼费是两回事,二者由不同的处理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

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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