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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武汉,有一份民间借贷合同需要公证,但是公证处说是民间借贷合同不予受理

问题描述

本人在武汉,有一份民间借贷合同需要公证,但是公证处说是民间借贷合同不予受理
1个回答

您好,

1、根据《公证法》,抵押合同属于公证范围,该法律并未明确民间贷款不予公证。建议您再到公证处询问,他们不予公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如果公证处坚决不予公证,实际上也不影响您抵押合同的效力。

3、您一定要在抵押合同签订后就该抵押房屋办理抵押登记,这个才是最关键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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