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储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另外,根据新《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以上办法规定可以得知:如果在单位上班,社保是社保法规定必须缴的,而住房公积金个人是没办法缴的,因为,现在的公积金政策还没有像社保一样可以以个人身份购买,只有通过单位才可以缴。以上是对不交社保问题能交公积金吗问题的回答
一、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要有:(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
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算应届生身份。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
居民养老保险不交了,钱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取出来的。只有在特殊的状况下,才可以提前取出,比如缴费人在缴费期满的情况下身亡,可以申请提出取出已经缴纳的保险金。除此以外,投保人如果要选择进行移民,也是可以凭借有关材料进行已缴纳养老金的提取。
养老保险不交了一般不能退,但是参保人员有出国定居、意外死亡等情形的除外。参保人员可以携带其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退保。但是如果参保人员没有上述情形的,则不能申请退还保险费,只能在符合法定的条件时转入其他的养老保险或者依法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现在一些小公司往往都没有按照劳动法来严格执行的,为了省掉成本,不给员工购买社保,这也是违法的行为,那么员工在离职的时候能不能要求补偿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不交社保离职可以要求补偿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不交社保离职可以要求补偿吗 单位未依法缴纳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辞职时,可要求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
单位不交社保的建议与工作单位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不交社保辞职可以马上走,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一、不交社保辞职可以马上走吗 不交社保辞职可以马上走。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
离开上海了,社保能转移,流程如下: 1、携带证明材料,去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 2、向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在就职后,由新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社保关系并办理缴费。申请时需出具原来的参保凭证,并填写转续申请表; 3、新社保工作机构进行审核。由新社保工作机构审核转续申请表是否符合转续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
无儿无女可以申请五保户,但还需符合其他申请五保户的条件,例如是年老的、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农村村民等条件。五保户的申请需要向村民委员会提出。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七条
公司养老保险不交了,钱不能取出来,但是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定居等情形时可以申请一次性取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进入统筹基金,用于支付现在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 一、公司养老保险不交了 钱能取出来吗 公司养老保险不交了,钱不能取出来。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定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等,参保人员或亲属可以申请一次性取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职工退休
退休人员不是法定的劳动者,不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按劳务关系处理,不具有职工身份,不属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缴存对象,不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公司不交社保工资要扣税吗需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相关法规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
公司不买社保,属于违法行为,请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33,可以匿名,举报后能解决,举报有功的话有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
您好,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找到了工作,那就不能再继续领取了。
一、员工自愿不交社保的劳动协议有效吗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交社保作为国家的强制性规定,是必须履行的,因此员工自愿不交社保的劳动协议是无效的。需要知道的是,社保是国家强制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且缴费是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的。如
钱能取出来。退保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1)农村户口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帐户累计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缴费记录清零,以后按新参保处理,缴费年限重新计算。(2)城镇户口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清算出来的。只有如下三种特殊情况可以清算:一,达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累计缴费15年,可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额一次性清算退还本人。二,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
1、不能。普通人如果养老保险不去参保,就意味着一个结果就是即便到了60岁以上的退休年龄,也无法享受领取到养老金的待遇。2、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当前法定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岁,女性有的省份年满55岁,有的省份年满50岁。
一、私人公司不交社保的工资扣税吗如果没有交社保也要交个人所得税,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
钱能取出来。退保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1)农村户口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帐户累计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缴费记录清零,以后按新参保处理,缴费年限重新计算。(2)城镇户口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清算出来的。只有如下三种特殊情况可以清算:一,达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累计缴费15年,可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额一次性清算退还本人。二,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
公司不买社保,属于违法行为,请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33,可以匿名,举报后能解决,举报有功的话有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