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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己受受理我案子,但没开庭,我己同法官构通要追加被告,请问,追加被告后要重写起诉状,在原有起诉状上再写上追加被告就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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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己受受理我案子,但没开庭,我己同法官构通要追加被告,请问,追加被告后要重写起诉状,在原有起诉状上再写上追加被告就可以吗?
1个回答

一审中追加当事人需要在法院开庭审理前递交书面追加当事人的申请书,并提交需要追加当事人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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