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县乡公路规划基本程序

问题描述

县乡公路规划基本程序
1个回答

1、县道规划基本程序

⑴县道发展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在县道发展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县(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共商编制公路发展规划事宜。

县道发展规划应注意与省道发展规划相协调。

⑵县道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后,先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审定。

⑶经审定后的县道发展规划报韶关市人民政府审批,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县道发展规划进行评审,批准后按计划逐步实施。

⑷县道发展规划经韶关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应将已批准的县道发展规划报省交通厅备案。

⑸经批准的县道发展规划的局部调整,须由县(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方案,经县(市)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韶关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交通厅备案。

2、乡道规划基本程序

⑴乡道的发展规划由县(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编制,编制时应做到乡道的发展规划与县道的发展规划相协调。

⑵乡道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后,报县(市)级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批准后按计划逐年实施。

⑶乡道发展规划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韶关市交通局备案。

⑷经批准的乡道规划的局部调整,须由县(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修改方案,报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

批准后报韶关市交通局备案。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