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犯罪地在几个人民法院辖区内的,这几个人民法院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理论根据在于:①犯罪地是犯罪证据集中的地方,便于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迅速、全面地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也便于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核实证据,正确及时地审判案件③犯罪地的人民群众最关心本地所发生的案件的审判,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便于当地群众去旁听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判,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发挥人民法院庭审的教育作用④犯罪地的人民法院通过审判自己辖区内发生的各种犯罪案件,便于人民法院全面掌握犯罪情况,研究总结犯罪的特点、规律和趋势,提出防范的建议和措施,搞好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
(2)如果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最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住所地。司法实践中,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刑事案件一般包括:被告人流窜作案,犯罪地界限不清,其居住地群众更加了解案情,对被告人的押送又有比较安全方便的案件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愤很大,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在其居住地审判的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或者管制,而应在被告人居住地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造的案件,等等。
民事案件: 一、基层法院:一般的民事案件都有基层法院管辖。 二、中级人民法院。 第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所谓涉外案件,是指具有外国因素 的民事案件,如原告或被告是外国人、涉及的财产在外国等。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 标的额大、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分属多国国籍的涉外案 件。 第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本辖区有重
一、什么是遗产, 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具有时间上的法定性和财产专属性。遗产包括: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3、公民的林木、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结合目前司法实践,司法鉴定的范围主要包括三类:工程造价鉴定、工期鉴定和工程质量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又包括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工程修复方案和工程修复费用三类鉴定。
1、当事人的近亲属。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社会团体指依法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称、有一定数量成员、有经费来源、有办事机构、有办公地点的非营利性组织。主要包括:(1)人民群众团体。(2)社会公益团体。(3)文艺工作团体。(4)学术研究团体。(5)宗教团体。4、当事人所在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7、根据《中华人民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1)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2)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3)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根据规定再审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如下:首先,申请再审申请书,主要是找错误点,比如法律适用错误点,事实认定错误点,分条写出来即可。其次,详细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准备好其他材料:1、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明需要1份就可以);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应符合民诉法59条)和代
你好,律师去法院立案的流程包括第一步:接案会见当事人,谈判(详见接案篇)。第二步:准备立案材料1)代写民事起诉状有的当事人可能会自己写好,律师只要做一些修改及技术上的处理即可;大多数情况都是律师代写的,基本信息如原被告的姓名(名称)、住址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个人认为写民事起诉状要注意五点:一是起诉状宜简明扼要,一两页纸说清事实与理由,提出诉讼请求即可;二是管辖法院有争议的,可以先不写,
国企监察对象的范围包括设董事会的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未设董事会的企业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
刑事案件送法院后步骤如下: 1、首先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2、如果决定受理案件并且决定开庭审理之后,法院需要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并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3、在开庭之前,需要向有关人员通知开庭的实践和地点。 刑事案件起诉到法院多久开庭 刑事案件起诉到法院多久开庭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规定了审结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情况下从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期限分两种情况: 1
一、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担保的合同形式有哪些 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
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措施应包拓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1.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主要包括1)建立进度控制目标体系,明确建设工程现场监理组织机构中进度控制人员及其职责分工。2)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及进度信息沟通网络。3)建立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和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分析制度。4)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5)建立图纸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管理制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有:1、当事人的近亲属,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4、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即一家一户的农户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
关于公路用地的范围包括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公路用地指公路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及边沟(或者截水沟)以外不少于一米范围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但最低不少于一米。供公路修筑路基和排水系统,设置防护设施和服务设施,以及供公路修筑和养护取土、弃土、路侧绿化等使用的土地。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
一、计入现金流量表中“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的包括:偿还银行借款的本金和偿还企业债券的本金。二、“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偿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还债券本金等。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偿债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三、现金流量表是财务报表的三个基本报告之一,所表达的是在一固定期间(通常是每月或每季)内,一家机构的现金(包含银行存
一、物业的管理范围有哪些呢?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这是房屋物业管理的主要方面。要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能正常适用,同时还要保证不因不合理设施、不正确的使用造成损害,保持房屋及设备的完好等。2、绿化管理。制定和实施管区内的绿化管理条例,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温馨、优雅的生活环境。3、卫生管理。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卫生环境区域,满足产权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4、治安管理。包括对房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审查当事人的起诉,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不予受理:(1)不符合起诉条件的。①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②无明确的被告;③无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
知情权顾名思义就是公民有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而知情权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根本主体是公民,公民有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有消费知情权,更有行政知情权,知情权看似不常见,但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下面成都法律咨询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 知情权的范围有哪些? 最先,当代行政部门虽然要追求完美公布公平的价值观念,但另外高效率针对行政部门来讲也是不可忽视的。假如将全部信息内容都没有理由所有曝出,则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