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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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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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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时间从工伤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职工在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提交相应的工伤申请。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提交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申请。   

一、工伤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工伤时间从工伤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时间超过一年该如何处理   工伤时间超过一年,如果职工一方没有正当理由的,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依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提醒您,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申报时限,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要多少时间   工伤认定需要的时间是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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