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国(边)境罪罪名解读
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条文解读:
1对“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的理解。“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是指违反我国关于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了加强边境和出入境管理,我国制定了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同时,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同毗邻国家接壤的省、自治区,在经国务院批准后,也会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边界管理协定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两国(边)境接壤地区的居民往来作出规定。
没有按照这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出入境,就会违反我国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实施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不同的动机可能会影响其行为是否构成“情节严重”,同时也是确定刑罚轻重的一个因素。
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是我国国(边)境,没有偷越国(边)境的意图而误出或者误入国(边)境的,不构成本罪。2对“情节严重”的理解。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对于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当根据行为人的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客观手段、危害后果、偷越国(边)境的次数等因素予以全面分析,综合认定。
对那些边民、渔民为探亲访友、赶集、过境作业等原因偶尔非法出入国(边)境;或者是为贪图省事而非法出入国(边)境,情节不严重的,以及因听信他人唆使,不知道偷越国(边)境是违法行为而偷越国(边)境等情况,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在国(边)境地区误出误入的,更不应作为偷越国(边)境罪处理。因此,必须严格把握情节轻微的偷越国(边)境的违法行为与情节严重的偷越国(边)境犯罪行为间的界限,以便准确、有力地打击此类犯罪。
至于偷越国(边)境的一般违法行为,可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即可。2012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该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2)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3)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4)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5)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可以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确定,比如伪造证件的、在出入境过程中行凶殴打或者威胁边防执勤人员的。
如果偷越国(边)境情节不严重的,不按照犯罪处理,应当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相应的处罚。根据本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反恐怖主义法对“恐怖活动组织”和“恐怖活动”的定义作了规定。
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的规定,“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1)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2)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3)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4)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5)其他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这里所说的“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是指到境外学习恐怖主义思想、主张,接受心理、体能、实战训练或者培训制造工具、武器、炸弹等方面的犯罪技能和方法等。
根据本条规定,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本身就是“情节严重”的行为,且应当判处更为严厉的第二档刑。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立法背景与条文解读》 2021年3月版 第872页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预备犯问题---汪某发案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受汪某发委托,河南义仁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其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案的辩护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辩护人对被告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无异议。被告人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之规定,对其应当酌情从轻处罚。二、本案中
国(边)境是出入国家的门户,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我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加强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出入境时,都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出境或入境的申请,并办理一切有关手续,违反上述法律规定,非法出入国(边)境,情节严重者,即构成国(边)境罪。所谓偷越国(边)境罪,就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国境,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边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最新立案标准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最新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就应当立案。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一般以营利为目的,积极为他人偷越国(边)境出谋划策的行为。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
[刑法条文]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关刑事规章]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3.31 公通字[2000]30号)一、立案标准(六)偷越国(边)境案1、
【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要件编辑客体要件2013年7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按照这个法律有关规定,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出入境时,都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出境或入境的申请,并办理一切有关手续,违反上述法律规定,非法出入国(边)境者,都是对我国出入国(边)境管理秩序的侵犯,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1] 客观要件本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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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偷越国(边)境罪最新立案标准1、偷越国(边)境罪最新立案标准为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在偷越国(边)境时对热潮人员施以暴力、威胁手段的,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恶劣影响的,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立案追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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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国(边)境罪的最新处罚标准: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
立案标准如下: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侦查。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l)一次组织20~49人偷越国(边)境的;(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3~4次的;(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二~2人的;(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6)违法所得人民币5~20万元的;(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一、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吉林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安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安XX的辩护人。开庭前我阅读了起诉书,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对本案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结合今天的庭审事实,就本案的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提出辩护意见: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安XX涉嫌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没有异议。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出入国(边)境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运
一、偷越国(边)境罪既遂处罚标准1、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对犯此罪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判刑是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加重情形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否则不构成本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般要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法定情形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
最近有很多网友咨询偷越国(边)境的处罚问题,小编作为一名资深老边防,一名律师,结合云南边境现状和管控形势,就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问题做一个专题分析解答,为网友答疑解惑,同时抛砖引玉,以供同行探讨。云南地处祖国西南,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边境线长4060公里。除了国家正式的口岸,通外小路、便道、渡口不计其数,由于大部分边境地段无天然屏障,非法出入境现象屡禁不止。小编首先释明:非法出入境和偷越国(
辩护词XXXX法院:云南天外天(临沧)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Y某某家属的委托,并经Y某某同意,指派我担任Y某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犯罪嫌疑人Y某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依法进行了阅卷、会见,现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望贵院考虑并采纳。 Y某某不应该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首先,Y某某并未在运送“乘客”的过程中,非法出入国
作者: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邵永飞律师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近年来较为多发,无论是组织他人绕过国家边防检查部门实施偷渡,还是组织他人以虚假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或者组织他人以虚假事由骗取学习签证、旅游签证、工作签证、商贸签证出入境务工、赌博、乞讨、相亲等均可能构成本罪。本罪的量刑起点为2年以上有期徒刑,长期从事此业者,稍有不慎就会获得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相对来说属于重罪。笔者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偷越国(边)境罪未遂怎么样处罚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从轻或者减轻的幅度大小,则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定。但对于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严重、人身危险性大的未遂犯,也可以与既遂犯同等处罚,而不予从轻或者减轻。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