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相同点:
(1)摊销额按照不同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2)摊销起止点相同,均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3)科目设置相同。摊销时设置“累计摊销”科目,作为无形资产的备抵科目,在进行摊销时,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4)无形资产用于对外出租时,每期计提的摊销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不同点:
(1)减值处理不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要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不用考虑减值。
(2)摊销方法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只能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摊销。企业会计准则下,可采用年限平均法、产量法、年数总和法等。
(3)对于不能可靠估计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可以不摊销,但需每期进行减值测试,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要按照不短于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财政部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财金[2002]5号)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由原来的180天调整为90天,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该贷款本金或应收
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规定,企业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计算确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及折旧或摊销年限。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11号公告)规定,凡在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生效前即2012年
一、记账凭证一定要附原始凭证吗?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只有上述两种情况下,记账凭证才不用附原始凭证。 二、非上述两种情况下,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但是如果原始凭证丢失了怎么办? 此时可由其他“凭证”代做原始凭证,分别情况如下: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如果无法取得外单位证明或者是自制原始凭证,当事人要写明详细情况。
改革开放以后,进行市场化改革,市场主体多元化,不再是清一色的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国家必须进行依法管理,因此就分别有了会计法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税法等。会计与税务的分别立法,自然就带来了税务与会计的差异。财政部在2015年2月份宣布废除了39项会计准则制度,目前留下继续有效会计准则制度有三项:1、企业会计制度;2、小企业会计准则;3、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是一个过渡产物,与其配套的《金融企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8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视同销售行为。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6项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视同销售的4种情形:1.会计上规定应作销
会计制度是以特定部门、特定行业的企业或所有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或事项)或特定的报表项目为对象,它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引用概念的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做出处理的规范。 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适用范围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大多只适用于
(一)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2、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二)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可
一、集团内部购入存货当期的抵销处理 在内部购销活动中,销售企业在其个别利润表中按集团内部销售价款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计算出售该产品的损益;购买企业则是以支付购货的价款作为存货成本,并在其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从整个企业集团来看,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商品购销活动实际上相当于一个企业内部物资调拨活动,既不会实现利润,也不会增加商品的价值。因此,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必须将销售方所确认的销售收
露天市场不允许使用液化气罐。液化气罐使用规定:1、国家规定了液化气罐出厂四年后就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测,如果合格则可在使用四年,然后还应水压试验检测,合格后可再使用四年,第三次检测合格则还可以使用三年。所以使用年限最高是15年。但目前不少正在使用的液化气罐其实早已超过了使用年限,现在有些八十年代初生产的液化气罐还在流通使用,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性火灾隐患,应引起广大群众注意。检查一下自家使用的石油液
常见的或有事项有:商业票据背书转让或贴现、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完全保证)等。 1.或有事项是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 2.或有事项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3.或有事项的结果须由未来事项决定。 或有事项的确认:如果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作为预计负债进行确认和计量: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
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标准: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由原所在单位发放。独生子女费分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家庭补助费。在职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父母双方的单位每月各给5元,直到孩子14岁为止。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
2020天津市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的新政策有哪些 第一部分: 1、缴费年限不满15年,增加120元 2、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增加123.5 3、缴费年限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年限每多一年,增加3.5元 例:缴费年满17年127,缴费年满18年的130.5,以此类推。 第二部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增加40元。 截至2018年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缴费的比例是:单位8%,个人4%,职业年金=单位缴费+个人缴费。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国家适度调节企业和个人职业年金交费的比例。企业交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薪酬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交费累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薪酬的12%,实际所需花费由企业和职工商议明确。法律依据《企业年金规定》第十四条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
企业被吊销后不注销的后果有:1、处罚与罚款;2、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3、股东的连带责任;4、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清偿责任;5、将涉及无照经营。【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147条第四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如果是占有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建造的,则应当归全体业主共有;如果是未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建造的,则根据业主也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确定归属,开发商可以通过买卖、赠与、出租的方式将车位车库给业主使用。如果购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以公摊面积方式计价,且车位建筑面积属于公摊面积范围内;或者车位车库的建造成本已实际被计入业主与开发商购房的合同价款中的,则车位
1、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2、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如自用、作固定资产用等 3、将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进项税转出是在下列情况发生时应作的: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如果本企业的材料在帐务上做
【法律意见】1、概念不同。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一定是一个自然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主管理人员。比如,公司的董事长一般是法定代表人;而企业负责人可以是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2、承担责任不同。法人代表是企业的法定负责人。只要公司出了事,肯定要被追究责任,并追究具体负责人(以
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
律师解答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不可以抵税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额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否则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