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效力级别:法律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执行日期:2016-03-01 颁布日期:2015-12-27 文号:主席令12届第3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
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京闭幕,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纵观整部法律,实际更多的是将之前很多相应的管理规范以法律的形式来加以细化,明确了职能部门、司法部门、服务商和用户的权利义务。下面我将关乎老百姓的重要条款进行罗列归类。第十条 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目前各运营商单个身份证开卡数量不得超过五户,俗称一证五户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公布并实施。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2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6日法释〔2022〕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2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2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20日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内容如下: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效力级别:法律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执行日期:2019-01-01 颁布日期:2018-12-29 时效性:已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第三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效力级别:法律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行日期:2019-04-23 颁布日期:2017-11-04 文号: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第三条《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已经预留的机动地,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处分法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人。我国法律规定: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公务员处分的申诉复核程序规定是什么1、公务员对涉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1]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折叠 编辑本段 目录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第四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3] 折叠 编辑本段 全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
详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公布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
反家庭暴力法 2011年7月15日,反家庭暴力法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预备立法项目。这标志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部法律的研究论证工作正式开始。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反家暴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四章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