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而斡旋受贿形态的主体直接为国家工作人员自己。
2.客观方面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而斡旋受贿形态中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
即在这里他们所依靠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主体不同,前者为与行为人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后者直接为该国家工作人员。
区分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受贿的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受贿罪中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的“关系密切的人(特定关系人)”的认定。
一、对于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理解1、刑法用三个条文分别规定了受贿罪、斡旋型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说明三个发条处于并列关系,不存在交叉或者从属关系。
而根据2003你那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中就受贿罪部分的“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认定”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指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在职务上虽然没有隶属、制约关系,但是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产生的一定影响和一定的工作联系,如单位内不同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上下级单位没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工作联系的不同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等。
简而言之,斡旋型受贿罪的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第三人不存在隶属、制约关系。如果存在制约或者隶属关系,意味着行为人与对被其利用的第三人具有支配、控制等权限时,第三人的行为就是行为人行为的延伸,本质上就是基于行为人的职务行为,属于直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应当直接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2、从两罪条文来看,由于刑法没有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所以斡旋型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别不在于主体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关键在于行为人利用的是权力的影响力还是非权力(人情)的影响力。
但这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甄别。笔者认为,行为人利用的本人职权或者其职位(职级)对他人行为产生影响的,应当认定为斡旋型受贿罪如果利用的是情感、威望对他人产生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二、关于“关系密切的人”的界定:实践之中,对于是否属于“关系密切的人”(特定关系人)的理解没有统一的标准。
在2007年7月8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11条规定了“特定关系人”的范围:包括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而在司法实践中,基于上下级关系、同学关系、校友关系、特殊情感关系或者其他足以影响到国家工作人员决策的,都可能被认定为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的“关系密切的人”。
如何区分收礼与受贿根据规定受贿与收礼区别如下: 收礼是亲戚、朋友之间互赠、互济、互通感情,与公务无关的行为。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界定收礼与受贿,要考虑礼金的数额、送礼的原因、双方的关系,尤其要依据法律。 收礼与受贿的主体关系性质不同。一般来说,收礼双方具有的是亲朋好友或其他特殊亲密的私人关系,而受贿主体
收受礼金,与正常的礼尚往来相差不大,如A方办婚事收B方1000元,B方办婚事时A方回礼1500元或2000元的,应视为正常礼尚往来。如果回礼金额在几倍或几十倍的,收受回礼的人可能就有涉嫌受贿了,但前提是受贿的主体要符合规定。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影响力,趁机敛财,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时,涉嫌受贿罪。如某领导给子女办婚事,其下级或服务对象送去礼金几百元甚至上万元的,某领导构成违纪行为,收
收烟达到一定金额算受贿。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索贿的从重处罚。
受贿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如果构成受贿罪,数额较大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五年;数额巨大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数额特别巨大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国企收礼,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一般算贿赂。根据法律规定,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具有受贿目的收钱给他人介绍工程的算受贿。在工程发包的过程中,发包人通过介绍工程等违法的行为,收取投标方不正当利益的,是属于受贿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何明胜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获刑十九年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涪刑初字第259号 公诉机关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何明胜,男,1963年8月24日出生于重庆市涪陵区,身份证号码(略),汉族,大学文化,捕前系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重庆市涪陵新光造纸厂清算组组长、重庆市涪陵丝绸(集团)公司清算组组长,住(略)。被告人何明胜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07年12月8日被刑
劳务派遣是一种现代的用工形式,因劳务派遣所产生的劳动关系是一种非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并没有法定概念,在界定劳务派遣时主要依据形式上的特征进行判断。法律认可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用工主体身份,因此,其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由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直接的劳动关系。不同于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的操作过程中,劳动关系存在于实际用工主体与劳动者之间,人事代理方只提供代理服务,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
1、通知:在开发商收房通知书寄出30天内,购房者应当去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证书:要查看开发商出具的两书一表,这是收房的必要条件之一。具体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
女职工退休年龄为两档,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后又进一步将“工人”与“干部”的区分变为“管理岗位”和“非管理岗位”。目前国家各类规范性文件中针对退休条件中所指“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没有准确定义,那么发生此类劳动纠纷时人民法院又将该如何对此进行界定呢? 案例来源(2020)京02民终11603号、(2021)京民申4468号 案情简介说明:与主题无关的内容予以省略。邢某于1968年12月20日
法律分析医生收取红包的行为属于受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证据能力是从形式上解决证据资格问题,证明力则是从实质上解决证据有无价值以及有多大价值的问题。有证据能力的证据不一定有证明力,如被告人的口供虽然出于本人的自愿,但却是虚假的;而没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可能具有证明力,如运用刑讯的方法获得的真实口供。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既有证据能力,又有证明力。审判人员在审查判断证据时,应当先审查证据有无证据能力,然后再对确认有证据能力的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判断,对于没有证据
如何区分轻微伤与轻伤?当发生伤害行为,受害人可以申请进行伤情鉴定,通过专业的法医,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伤情的鉴定,以确定构成的伤害是属于轻微伤、轻伤还是重伤的情况。而对于普通人来说,如何从主观角度来大概区分轻微伤与轻伤那?我们可以通过直观的理解来进行大概的区分。轻微伤是属于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
一、如何区分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1、区分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的办法: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将其劳动者派遣用工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而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办理档案保管等事务。二者适用的法律、主体等都不相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
在平时我们经常听到某某涉嫌放火罪被刑事拘留或者某某涉嫌纵火罪被刑事拘留。那么放火罪与纵火罪的区别是什么?先说明的是我国刑法只有放火罪,没有纵火罪。纵火罪是老百姓对放火罪的叫法,因此在法律上放火罪和纵火罪是没有区别的。放火罪是指违反《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之规定,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指故意用放火焚烧公私财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
收茶叶算不算受贿如果收受茶叶的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茶叶后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就是属于受贿的行为,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处
法律分析医生收取红包的行为属于受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法律意见】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
冲奶粉,换尿布……尽管已经31岁,初为人母的张某干起这些事情来依然手忙脚乱,看着床上“哇哇”大哭的女儿,她既心疼又无奈。她说:“为了全心全意照顾宝宝,我的工作也丢了,家里生活开支全靠老公一个人的工资,生活很是拮据。”生孩子之前,张某在乌市北站一家货运公司担任出纳,2014年7月,她生下了一个女儿。11月份,按照公司规定,张某休完四个月产假后就应该回公司上班,但是由于婆婆年事已高,没办法一个人照顾尚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通过对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救济措施,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制度。两者的主要区别是:第一,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