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抚养义务的
2、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3、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
法律分析如果继子女未成年,由其父亲抚养并与继母共同生活的,继母对其有抚养义务。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
孙子没有义务抚养爷爷奶奶。孙子是否有义务赡养爷爷奶奶,需要看情况:其一、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孙子对祖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
一、继子女有义务赡养继父母吗1、继子女是否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分两种情况确定:(1)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和继父母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所以有义务赡养继父母;(2)如果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继子女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
离婚后孩子有义务赡养另一方。1、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既是无期限的,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因子女放弃继承权而消除,也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更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2、赡养的方式既可以是与父母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也可采用提供生活用品的方式承担经济责任。3、赡养费的数额,既要根据赡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又要照顾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4
一、二婚男方有义务抚养女方孩子吗1二婚男方不一定有义务抚养女方孩子,如果二婚后男方与女方孩子形成了抚养关系,就有义务抚养女方孩子,就要一直继续抚养继子女。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在继子女未成年前对子女尽到了抚养的义务,那么继子女对继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
1、没有。继父母没有买房子的义务。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在道德上也没有这样的约束。只是在情理上,大家认为在子女经济基础薄弱的情况下可以给予援助。2、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婚姻本就是夫妻二人的共同合作,各取所需又相互扶持。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很多原因,导致夫妻俩离婚了,但还需要共同偿还车祸赔偿。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是正常家用过程中发生的车祸赔偿,即使离婚后也有可能承担偿还义务。 法律上,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个人债
一般情况下兄弟之间不具有抚养义务,因为抚养义务是父母的。但是如果父母没有抚养能力或者去世的,有抚养能力的哥哥就有抚养弟弟的义务。由哥哥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弟,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哥哥,也同样有扶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
儿媳没有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公婆也没有义务必须给子女带孩子。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的配偶只是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 但是在老人没有其他子女,丧偶儿媳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之后,是可以成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爷爷奶奶是否有抚养孙子孙女的义务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在父母仍是孩子的监护人的情况下,爷爷奶奶对孙子孙女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下,爷爷奶奶成为孙子孙女的法定监护人了,那就有抚养义务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
可以。符合如下情形,可以随时主张变更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
有。1、再婚后与前夫所生的孩子与自己生活,自己的现任丈夫也具有抚养义务。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儿媳没有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公婆也没有义务必须给子女带孩子。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的配偶只是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 但是在老人没有其他子女,丧偶儿媳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之后,是可以成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丈夫死后妻子有义务养公婆吗(《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2年12月31日) 法律上规定只有子女与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义务,丈夫死后妻子没有义务养公婆。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我国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 ①、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②、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主要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
一、兄弟是否有义务抚养哥哥1、兄弟一般情况下没有义务抚养哥哥,但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
有的,全部兄弟姐妹都有
女方婚前欠债,结婚后男方没有义务偿还,因为这属于女方的婚前债务,配偶只对夫妻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对一方的个人债务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
1,扶养(抚养)属于法律规定的义务,与是否可以取得遗产无关。即使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遗产分配给他,做为法律规定的扶养义务人,仍然应对被抚养人尽扶养义务2,在法定继承情况下,如果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少分遗产。对于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遗产3,相关规定:(1)《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这个是有义务的,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