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主动辞职,没有失业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第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职工的档案转移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并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六条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判刑收监执行,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失业人员应当在回京落户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累计计算。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不属于1994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实施范围,按照本规定新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的职工,本规定实施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第十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及调整,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
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第二十一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按有关规定转移。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其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不含因打架斗殴或交通事故等行为致伤、致残的)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补助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60%至80%的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0%;
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0%。(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5%;
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5%。(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0%;
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0%。(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5%;
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5%。(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80%;
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80%。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按前款规定给予补助后,个人及其家庭负担医疗费仍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给予一次性补助。
但补助标准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00%。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采取计划生育措施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本市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按失业人员死亡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和供养人数发给。
供养一人的,给付6个月;供养两人的,给付9个月;供养三人或三人以上的,给付12个月。第二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你好! 要看你在公司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s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公司调岗,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能擅自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若是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如果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
没到账的在失业期间可以补发。
那你就自己考虑是不是还要继续跟他领取,结婚证,如果人现有问题可能将来过日子,你会辛苦一下。
你和公司的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你咨询的问题属于劳动纠纷,分析如下:一、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期满,但职工因生病处于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延续到医疗期届满为止。也就是说,你合同虽然还有两个月届满,但合同期满后,你仍然需要治疗的,那么,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不会马上终止,而是直至你病愈或者法定的医疗期届满之日才终止。你每年能享受的医疗期按照你的工龄确定,至少是3个月,至多是24个月。也就是说,合同届满时你尚在治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计入在校学习时间。一般学生可以休学的情形有:1.因病经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2.因其他原因,本人申请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的。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休学: (一)因病经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合同押金不退可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消灭合同当事人如果已经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债权已经消灭,同时担保物权也消灭了,抵押权人应当退还担保物,即押金因此,遇到押金不退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保存好自己已经完全履行合同的证据,便于维护自身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
领失业金并不影响退休。如果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依法办理退休,并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而退休前如果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也可以申领失业金,二者是不同的社保,是可以同时享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
法律分析:不可以累计。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在相同缴费年限下,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伴随申领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办理营业执照不会影响退休金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
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处理
劳动者离退休不足五年而被辞退,如果符合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则劳动者在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的,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则单位要按上述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你好,需要审查起诉,向你了解案件事实情况的,告知你移送起诉。
对于企业职工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11种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在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缴纳养老保险15年的可以办理病退,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4.1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 4.1.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
可以补交社保: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
按道理说,药品是特殊商品,一经售出,是不允退换的,但由于您的药品还有2个月过期,药店一般是不允许销售的,所以,您可以凭着药店的销售小票,找药店,要求换
你好,原社保号报给新工作单位办理社保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帮忙办理社保续缴手续;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根据学校管理制度,对于无故旷课时间较长的学生,可以做出处分决定,即开除,进而取消学籍。实际上,学校一般不会这样做,毕竟马上学生就毕业了,没必要给自己树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