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问我,我在工地受伤了,我现在要求赔偿,我是走走工伤赔偿好还是直接走人身损害赔偿好?针对这个问题,我具体回答如下:
1、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保险,直接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再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工伤残疾等级鉴定。
接下来就可以去社保局申领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再次申请医疗补助金,最终单位还需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我建议直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这样可以免去了认定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和一审、二审程序。
也免去了认定工伤的一审、二审行政诉讼。
3、工伤和人损的赔偿金额相差不大。如:九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076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384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6000元(月工资4000元),合计170600元。
九级伤残人身损害的赔偿中伤残赔偿金为37601.36*0.2*20=150405.44元,所以二者之间相差并不是特别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个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而人身损害赔偿却需要看个人是否有过错,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综上,当你身体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委托律师与公司进行沟通,这样可以让你在最短的时间内尽量多的拿到赔偿款。
工伤达不到伤残等级一般可以得到以下工伤待遇: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具体情况如下: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
由工伤发生之时劳动者为之工作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与缴纳社保的单位无关。 具体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如下: 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按工伤,由被挂靠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
一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等,构成伤残还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结合实际花费及你的工资水平确定。
你好,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新交法规定,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交警对双方赔偿问题,只有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才组织调解。交警无权以赔偿为由扣你的车。最佳方式:先找办案民警,要求出具责任认定书,并要求办理放车手续。
如果没有公司盖章的工资条、工牌等能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的话,就只能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是否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之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具体参考如下: 1、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大部分工伤案件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件,在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工伤案件的其他程序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也就成为第
如果他们之间对劳动关系,受伤原因都有争议,让你证明,我觉得他会出示你写的情况说明。
根据2015年4月30日江西省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江西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城镇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4309元/年(2015年4月30日公布) 2、农民人均纯可支配收入:10117元/年(2015年4月30日公布) 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5142元/年(2015年4月30日公布) 4、农民年生活消费支出:7548元/年(2015年4月3
临时工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中介只是介绍你去干活的,中介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社区医保其实指的就是同一种。因为居民类的都是统一归你居住地的社区管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人身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按自愿原则参加。《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协商处理,如果达成和解协议,应该出具书面的协议书,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险公司是不会按照双方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赔偿的,去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交赔偿的计算依据,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否则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你好,收集干活受伤的证据,然后起诉施工方及包工头,要求他们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退休返聘员工受伤,属于工伤范畴内者,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进行赔偿。1、根据人社部发〔2016〕2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
您好,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单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建议您在发生事故后一年内到劳动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有十个等级,十级为最轻,一级为最重,每个地区每个级别的赔偿标准各不相同,建议带材料到律所由律师具体核算。买了工伤保险由工伤赔付,如没有购买医保,由公司承担全部费用。若协商赔偿不成,可
如果是业主发包出去了的工地,应该是承包的施工单位(公司)负责代为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按工伤保险待遇予以赔偿,相关责任与业主无关;如果业主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或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或包工头与业主共同承担责任,连带赔偿你的工伤保险待遇损失;如果是业主自行组织人员施工,则由业主按民事人身伤害案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等损失。不论何种情况,抬东西的另一人都不需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是该人恶意造成的。
1.您老公的赔偿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29156*20*22%=128286.4元);医药费根据发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住院天数计算);护理费(根据三期鉴定的限期乘以122元每天);营养费;误工费(误工期乘以他的工资收入);精神抚慰金;财物损失;交通费等各项赔偿。2.未看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及鉴定报告、出院记录等材料,无法进一步为您提供精确的数据如有不懂可来电咨询
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