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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手续

问题描述

许昌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手续
1个回答

一、许昌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手续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居民户口簿

3. 照片

4. 离婚协议书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二、许昌魏都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地址

许昌市魏都区区(县)天宝路街道 中奥鑫天号魏都市民之家三楼综合窗口

三、许昌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许昌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五、许昌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如果夫妻离婚没有小孩,那么办理完离婚手续,双方就真的没有任何的关系,如果有小孩的话,那么双方之间还会有联系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相关的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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