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员应严格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每天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三检”(出车前、行车途中、回场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方面的全面检查,并作详细记录,杜绝病车上路。
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确保行车安全。
2.工作场所或办公区域内道路上应在显眼、清晰的位置按规定设置限速交通标志、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应在职工上下班时间、就餐时间人流密集的出入口和路段,干道与职工人数较多的生产车间、办公楼衔接处标划出人行横道线(斑马线),必要时设置减速栏,实行强制性减速。
3.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没有限速标志的厂站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4.避免疲劳驾驶,长途驾驶(大车350公里,小车500公里)时,驾驶时间达4小时驾驶人员必须休息一次。
5.机动车行驶至有人看守路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6.机动车行驶至积水路段、无人看守路口或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7.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8.机动车在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加油站、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时,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9.雨中行车时,禁止滑行并尽量避免猛打方向盘和紧急制动。应使用刮水器,发现工作不良应停止行驶进行检查排除,大雨或久雨后,应注意道路变化,尽量在路中行驶,会车减速或暂停时不要太靠路边土路,雨雾较大、视线不清,应选择安全地点暂停,开小灯和尾灯,放置警告牌。
10.下坡行驶时,驾驶员要思想集中,判断准确,认真操作并随时做好停车准备,时刻注意制动器作用是否有效。根据坡度情况选择适当档位,万一脚制动器失效,应马上越级换入低速档,利用发动机制动作用和手动制动器控制车速。
11.按规定超车,超车后在不影响被超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再驶入正常行驶路线,不准强行超车,不得超车后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猛打方向盘以防车辆失控碰撞他车或路边行人、树木等。
12.驾驶员实行车辆“准驾证”制度,没有取得企业准驾资格证严禁驾驶本单位车辆。
13.严禁驾驶员一边开车一边打手机或一边查看信息。必要时,应选择安全地点靠右暂停,电话联系结束后,再集中精神驾驶。
14.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乘车人的头、手不得伸出车厢档板;车厢档板上严禁坐人。
15. 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在车辆行驶途中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6.生产现场内部使用的特殊车辆,如微型工具车、机械运输车、吊车、电瓶车、翻斗车、铲车等机械车辆,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年检,由国家有关部门核发机动车辆牌照。
17.厂局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经国家有关部门考核、发证和按规定周期进行年审。
驾驶员应按准驾车类驾驶,其它车种不得混开,并在企业范围指定区域内行驶。
18.翻斗车、铲车、自卸车、吊重汽车等除驾驶室外,一律不准载人(包括操作室)。
19.生产现场使用的铲车、翻斗车、电瓶车等,因工作需要装运重量轻而体积大的特殊物件遮挡驾驶员正常视线时,应预先制订保证安全的特殊运输方案和措施,设专人指挥,采用慢速倒车行驶等。
20.乘车人员严禁在车上玩耍、吵闹或与司机闲聊,影响司机驾驶,严禁向车外扔杂物。
21.施工作业需占用机动车道时,必须在来车方向前50米的机动车道上设置交通警示牌(若施工作业需占用高速公路车道时,必须在来车方向前150米的车道上设置交通警示牌),并将工作现场围蔽。
夜间不能恢复道路原来状态时,应在警示牌上方悬挂红色警示灯。
22.在公路或公路旁进行施工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穿反光衣。路面应设置警示标志。
1、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 车辆通过路口时,驾驶人员一定要先望,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 3、 严禁在铁路专用线上行走,更不允许推车行走,严禁从列车下面通过。 4、 车辆的各种机构零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严禁带故障运行。 5、 汽车在出入厂区大门时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6、 装卸货物,不得超载,超高
__ 企业内机动车辆虽然只是在厂院内进行运输作业,但如果对安全驾驶和行车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麻痹,违章驾驶,以及管理不善,车辆带病运行等,就会造成车辆伤害事故,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还会给企业和职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为此,本章着重对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常见事故形式与预防进行分析研究,以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技能。 一、企业内机动车辆事故的种类 __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 1、 行人与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争道抢行,超速行驶; 2、 不遵守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无证驾驶车辆; 3、 车辆安全行驶制度不落实,车况不良,车辆带“病”行驶; 4、 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我约束力差,行车中精神不集中; 5、 因风、雪、雨、雾等自然环境的变化,造成刹车制动时摩擦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变长,或产生横滑; 6、 道路条件差,视线不良,指挥人员站位错误; 7、 行人与车
车辆伤害应急演练总结车辆伤害应急预案演练总结此次应急演练,按计划如期进行,由于分工明确,领导指挥得力,应急救援队伍反应迅速,仅用4分钟就已演练完毕。为公司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演习很好的检验了员工处理应急突发事故的反应能力,团队的协调能力,检验了物资的储备和实用性,使各组长熟悉了预案的流程,锻炼了队员的机动性,使员工熟悉清楚了急救流程、方法,理解了应急预案的重要性。使员工清楚了叉车存在的
1 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 在装运作业时,若运输道路坡度过大、曲率半径过小、危险路段无警示标志、路面不平、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注意力不集中等因素都可能造成车辆伤害事故。 1.2 事故类型 车辆伤害事故。 1.3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和装置 可能事故区域:采场、运输道路。 1.4 事故特征 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应急自救组织机构 组长:装运班组长
车辆伤害现场处置方案1事故风险分析1.1事故类型在机动车、电瓶车(叉车)等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伤亡事故。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事故发生的地点:物品装卸、道路。事故发生的装置:机动车、叉车。1.3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车辆伤害事故主要发生在物品装卸时间和公司内物品运输过程中,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严重摔伤、碾压,甚至死亡。1.4事故前可能出现
为适应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提高应对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检验矿山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通过车辆伤害演练进一步完善矿山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管理,增强员工紧急状态下的应对和协调能力,防范矿山事故的扩大升级。特制定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演练方案如下:一、演练时间2017年7月27日二、演练地点矿山现场三、演练组织机构总指挥:现场指挥:组织单位:安环部车队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调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调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调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调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调头基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有调头灯的路口无论什么样的路口,如果有专门的调头指示灯或地面标线,一律按照指
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应当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辨识和消除危险隐患的能力;爱护和正确使用自己岗位上的设备设施工具;认真佩带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交警大队做为交通警察部门是可以对车辆进行强制措施的。交警大队在执法时,为制止交通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等情形,可以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扣押车辆等行政强制措施。
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措施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1、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大型设备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2、作业人员经过培训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上岗。3、机械设备安装后应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手续,报上级部门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4、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说明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5、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6、加
一、法律对非机动车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可见靠电瓶驱动的交通工具,只有在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有关国家标准的,才属于非机动车,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
机械伤害类型机械装置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两大类不安全因素。一类是机械伤害,包括夹挤、碾压、剪切、切割、缠绕或卷入、刺伤、摩擦或磨损、飞出物打击,高压流体喷射、碰撞或跌落等危害。另一类是非机械伤害,包括电气危害、振动危害、辐射危害、温度危害等。(1)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不包括气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是指企业
一、高处坠落事故(一)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1、施工人员患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2、施工人员不注意自我保护,坐在防护栏上休息,在脚手架上睡觉。3、气候原因造成的事故,如突遇大风、暴雨,夏季高温中暑晕倒坠落,冬季、雨季、霜冻打滑摔倒坠落。4、安全防护用品和材料质量不好,不符合安装和使用要求,或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5、提升机具限位保险装置失灵或“带病”工作。6、洞口、临边防
一、工作目的 高处作业是电力生产中常见的、安全风险比较大的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年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重点》(闽电安监〔 〕1号)和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七项重点措施(试行)》,加强公司系统生产作业过程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提高人员防高坠意识,完善各类防高坠的安全设施,强化一线人员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完善防高坠预案,防止生产作业人员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
防止高空坠落安全防范措施通过学习集团公司近期三起人身伤亡事故,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防止高空坠落及高空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都在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的完成。一、严格高处作业人员检查把关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无妨碍工作病症,须持证上岗。登高作业前应确认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正确佩戴合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特殊高处作业
摘要:系统地分析和探讨了铸件气孔缺陷的产生原因,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方法,对铸造工作者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气孔是一种常见的铸件缺陷,其形状一般为球形、扁圆形或长条形。气孔形成的原因是在金属液凝固时,铸件某一部位的局部气体压力超过了金属液的压力。气体总是顺着阻力最小的通路流动,通常都朝着铸件的上部移动。侵入气体或析出气孔也会使铸件的表面呈现凹囊状孔洞或形成皮下气孔。针孔、气疤以及某些形式的疏松都是侵入气体
为更好的落实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措施,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保证,为此,我们根据厂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结合我分车间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详细具体的反事故措施:一、防止火灾事故1、贯彻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利用“春秋”安全检查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消防知识,并进行消防知
1发生机械伤害后,现场施工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工地现场指挥部)及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拨打120救护中心与医院取得联系(医院在附后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在医护人员没有来到之前,应检查受伤者的伤势,心跳及呼吸情况,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2对被机械伤害的伤员,应迅速小心地使伤员脱离伤源,必要时,拆卸机器,移出受伤的肢体。3
(1) 正常运行时,不允许倒车,确需换向行驶时,必须更换驾驶室,司机始终要保持面朝运行方向。 (2) 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的地段或遇有行人,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⑶ 井下巷道胶轮车行进过程中遇到前方有行人时,司机必须鸣笛停车并将手动手刹闸扳到制动位置,待行人安全通过后方可开车前行,严格执行机车避让行人的原则。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