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我们都天真地以为:
婚后的房子,不都是夫妻共同的吗?写谁的名字,不都一样?
当然不一样,很多时候是天!壤!之!别!
那么,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究竟有多危险?
你们看完下面这些血淋淋的故事,估计会睡不着觉。
最近遇到的一起咨询:
男方在外面包养了一个小三,已经生活十多年了。前两年女方终于忍不住,起诉离婚了。起诉到法院,她才发现9套房子都抵押给银行了!可是,银行没找过她,她也没有签名,这是怎么做到的?
于是,她跑到银行查询,银行告诉她,你当时已经签了名了。她仔细看了贷款合同,发现合同借款人是他老公,共有物抵押人是他老公和小三的签名!
原来,他老公向银行提供了他与小三的结婚证,让小三冒充妻子借的款项!!
她接着去当地的民政局和档案馆查询,均没有发现他们有登记结婚的记录。
这是一个假的结婚证!
她信心满满地起诉银行,要求法院判决抵押合同无效!湛江市徐闻县法院和湛江市中院都一致认定抵押有效!
法院这么判,理由很简单:房屋都登记在男方名下,根据物权公示原则,银行有理由相信这些房子都是男方的。而且,男方已经提供了结婚证,结婚证上的“妻子”也到场签名了。
银行已经做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向男方放款了,并作了抵押登记,符合善意取得情形。
这就悲剧了,不管这些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9套房屋将来都会被银行拍卖!因为抵押是有效的。
她一怒之下,调取了更多男方与小三的户籍资料和伪造的结婚证资料,起诉男方和小三重婚罪。但是,清远英德市法院一审驳回她的起诉,上诉到中院后,二审法院认为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英德法院既没有重新组成合议庭,又没开庭审理,直接再次驳回她的起诉。
且不说重婚案有多冤枉,我相信这绝对是一起冤案!
就房屋抵押的事情来说,银行不承认被骗了,法院这样判也是有道理的。2008年物权法出台后,如果房屋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已经越来越多的地方在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时,不再要求配偶来签字。
即使男方不用这么极端的手段去办理贷款,也完全可以在融资公司办理贷款,也可以私下把房屋出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看不懂,没关系。根据这两条规定,可以翻译成以下处理规则:
第一,不存在恶意串通时
如果不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不能仅因为未经配偶同意,就判该买卖合同无效。如果后续配偶不同意过户,或者索回房屋,擅自处理房屋的一方要向买家承担违约责任,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弟24条,配偶也要对外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房子过户且对方付了款
如果房屋已经过户,买家支付了合理对价(不低于市场价的70%),则一般可以视为善意的买家,配偶不能要回房子。这种情况下,配偶只能在离婚的时候(注意是离婚时)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就拿上面的例子来讲,男方都已经把全部房屋抵押给银行,借到的款项又不知去向,女方离婚时怎么索赔?将来怎么执行到位?
这是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会被随意抵押或卖掉的风险。
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它风险呢?
咱们接着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男方在结婚登记前按揭购买一套房屋用于结婚,房屋价值50万元,首付25万元,婚后二人共同还贷25万元。女方在结婚前出资25万元用于房屋装修及购买生活用品等。
5年后,二人共同还贷还清了银行贷款,此时,房屋价值100万元。要是这时候离婚,财产的分割结局会是怎样的呢?
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房屋归男方,共同还贷的25万元及还贷的增值部分25万元共计5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的装修只剩下残值,价值几乎清零。判决的结果为: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25万元,生活用品归女方所有。也就是说,结婚时,男女双方花费了相同的25万元,离婚时,男方得到了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女方得到了男方补偿的25万元及使用了5年的生活用品。
坑吧?
同样出那么多钱,就因为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就少分了那么多!
最后,咱们再来看一个例子:
男方买了套房子写在自己名下,款项是用父母的账户付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这是妥妥的男方个人财产。
你们可能说,这是父母出的钱,认定为个人财产没毛病啊!可是,你知道中间的猫腻吗?
这父母的钱哪来的?是男方平常取现存进去的,还有些其它收入都用了父母账户收款。
这些钱其实就是夫妻共同存款,但女方没法证明。
买房的时候,男方并没有想过要离婚,或者防老婆一手,只是做生意的人很多都这么干的。
但到了离婚的时候,这些证据都可以用上了。
上面的那些坑,在买房的时候只要写两个人名字,都可以妥妥地避免。
所以,不要再傻傻相信,婚后的房子写谁的名字都一样的鬼话。
与其相信谣言,不如多看看我们网站,多学习些法律知识岂不更实在?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我们都天真地以为:婚后的房子,不都是夫妻共同的吗?写谁的名字,不都一样?当然不一样,很多时候是天!壤!之!别!那么,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究竟有多危险?你们看完下面这些血淋淋的故事,估计会睡不着觉。最近遇到的一起咨询:男方在外面包养了一个小三,已经生活十多年了。前两年女方终于忍不住,起诉离婚了。起诉到法院,她才发现9套房子都抵押给银行了!可是,银行没找过她,她也没有签名,这是怎么做到的?于是,她跑到
房子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有风险。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被分割。
房子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不会很危险,如果该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那么该房子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会因为只写一人名字而有所改变。但如果是一方个人买的,登记的也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
法律分析:不是。只要是夫妻婚后一起出资买的房产不管写几个人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
买房可以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
买房可以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买房子是否可以写夫妻一方的名字1、婚后买房,写夫妻2人名字或者写一个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在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了“单独所有”。标注了“单独所有”的房产,是一方独有,离婚时候,另外一方无权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写一份放弃产权的声明,在房管局备案。这样办下来的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号注明“单独所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
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
可以在拿结婚证之前写上女方姓名!需要小两口拿着身份证,先去一次公证处,办理协议房产份额公证手续,明确两人在这房子上的权益份额,有了公证的协议,就可以去买房子签署两人名字的购房合同。以后办理的房产证就是两人名字了!有了结婚证,就不用去公证处了。可以直接办理两人名字购房合同!需要出示两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买房子全款可以只写夫妻一方一人的名字吗全款购买房屋的,房屋写谁的名字由购买者协商解决,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原则上写双方的名字,但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只写一方的名字。《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
买房子夫妻双方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吗夫妻双方买房子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并且如果是婚后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离婚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只写了一方的名字,房子归夫妻双方,写双方或者是一方的名字不影响该房子所有权的认定。买房子夫妻双方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一、买房子夫妻双方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可以1、买房子夫妻双方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婚后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离婚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只写了一方的名字,房子归夫妻双方,写双方或者是一方的名字不影响该房子所有权的认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
从物权角度而言,是一个人签字就可以。但从夫妻共同财产角度而言,是需要两个人签字的。所以这个具体要看银行的规定和要求。
首先,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以结婚为目的所购买的婚房,即便是一方出资写在另一方名下,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不等于五五分割。如果两个人结婚的时间非常短,那法官会以双方各自的出资贡献为主。 但毕竟用了女方的名儿,用了她的贷款资格,所以会调整分割比例。举例说明:两个人结婚才半年就离婚了,可能女方能分到一两成。若两个人结婚的时间比较长,过了好多年,女方又生儿育女,孩子都八九岁
1、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子,房产证上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可以的。婚后所购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这个与房产证上是否为两个人的名字无关系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
夫妻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要查两个人的征信,双方一方的征信都会影响房贷。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可以卖,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无权处分的行为。 一、夫妻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要查两个人的征信吗 夫妻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要查两个人的征信。夫妻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也需要查两个人的征信。因为另外一方是作为共同还款人来出现的。婚后买房需要考察夫妻双方征信,银行在审批房贷的时候,如果是夫妻购房,银行要
买房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俩人,那么必须俩人同时签字,将来共有房产。2、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其中一人,那么买受人签字就行了,不用配偶签字。3、贷款买房的话,不管买受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都要在贷款合同上签字
法律分析:结婚前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在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如果在结婚后买房的,房子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予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
婚后买的房屋,房产证上只写了老公的名字,且注明单独所有,该房屋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要看具体的出资情况。婚后买的房屋,一方用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混同,全款购买房屋,房产证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此时这个房屋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一方用婚前的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全款买房,房产无论是登记在他个人名下,还是您双方名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