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财产属于一下三种情况基于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钱款或物品作为订婚的标志,通常称为彩礼; 2.一方赠与对方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如汽车、住房、紧银首饰等,一般是婚前赠与财产; 3.相互赠送小额钱款、礼品及衣物,则属于双方的礼节性往来。
婚前赠与的财产怎么处理 针对上述三种婚前给付的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结婚,因此而发生争议的,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结婚为目的的,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
如双方缔结,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属受赠人所有。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
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情返还。 2、如果当地虽然没有赠送彩礼的习俗,但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赠送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给另一方,则应认定是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
3、一方或者双方自愿赠送小礼品、衣物等,属于日常往来,一般按无条件赠与处理。
什么是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是指申请人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要求被执行人主动上报个人名下财产情况,以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一种法律文书。申报财产应包含哪些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被执行人应当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对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一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二、什么财产有必要
当前,执行财产难寻是执行程序难以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本文尝试对调查财产的方式进行简要介绍,并重点介绍报告财产令制度。一、调查财产的途径目前,执行时,法院调查财产主要通过三种途径,被执行人申报、申请执行人自行调查和法院依职权调查。第一,被执行人申报。执行案件立案后,报告财产令会与执行通知书一同发出,意在要求被执行人按照法律文书履行其应尽的报告财产的义务。至于财产报告令制度在下文进行分析。第二,申
你好,现在就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律师问题回答如下:传统的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是由公诉机关承担,被告人不负自证无罪的责任。因此,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或嫌疑人一般不负举证责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出台后,多数学者认为本罪打破了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常规,实行了举证责任的倒置。倒置的理由就是“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即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定罪处罚。因此,被告人或者嫌疑人必须提供证据说明财产来源的真实
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2、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
关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目前业界尚无统一的定义,笔者大胆根据现有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模式下一个定义。所谓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就是在民事诉讼中,被保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之前,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对于由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保全错误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应承
1、侵犯财产的犯罪,通称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2、构成侵犯财产罪,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侵犯财产罪的主体,大多数是一般主体,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凡是年满十六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主体;已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可以成为抢劫罪的主体。但是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位不能成为侵犯财产罪的
1、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2、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的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在离婚分割时另一方无权主张。3、但在实践中,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该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解除财产保全 解除财产保全,就是财产保全的解除。被申请人的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一般是被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作为反担保申请人申请解除这个保全措施,使其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因反担保而解除。 相关法律规定:1、《民事诉讼法95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2、《民事诉讼法101条》,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
公共财物是指国有财物、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物、用于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物.同时,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物以公共财物论。【法律依据】《刑法》第九十一条,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另外,下面几种情况也属夫妻共同财产: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
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没收财产一般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破坏金融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罪、贪污罪、受贿罪、绑架罪等。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
对于离婚房产,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但实践中数目一般远高于此数才立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险种。凡存放、坐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1、可保财产 (1)自有居住房屋 (2)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 (3)室内家庭财产 2、特保财产 (1)农村家庭存放在院内的非动力农机具、农用工具和已收获的农副产品 (2)个体劳动者存放在室内的营业器
法定财产制夫妻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以及所作约定无效时,依法律规定直接使用的夫妻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对应。约定财产制指由夫妻以约定的方式,选择或创设夫妻财产制,并且在适用上优先于法定财产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
什么是被财产保全人 被财产保全人,是指被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当事人,一般是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财产保全的种类 财产保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诉讼保全,是指在法院受理起诉后、审理完毕之前,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诉讼保全在财产保全的数量中占大多数。另一类是诉前保全,是指在向法院起诉前,申请人即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最主要的差别是提出保全申请的时
继承的遗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同财产。一般情况下,若夫妻间无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则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被继承人指定遗产只归继承人一人所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就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出轨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因果关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因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一)协议分割 当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协议分割,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因婚外情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有夫妻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一方去世了不能买卖,因为该房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其中有一半是死者的遗产,只能按照死者的遗嘱或者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死者的继承人来继承;而对于活着的一方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