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生效裁判文书中的哪些内容可以直接作为定案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根据该条规定,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定案依据,但究竟生效裁判指的是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生效裁判中所有内容都是人民法院确认的事实,还是部分内容是人民法院确认的事实?
首先,可以直接作为定案依据的生效裁判,应当指的仅仅是判决书。调解书更多的体现各方当事人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其所确认的当事人的协议与一般协议书的区别,无非是法律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其他方面及本质,二者并无不同。
因此调解书所达成的协议,对调解各方以外的其他人并无约束力。裁定书往往不对事实进行认定,处理的都是诉讼程序的一些问题,故生效的调解书和裁定书不能作为其他案件定案依据。
其次,并非生效判决书的所有内容都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判决书当中只有“本院查明”的部分为人民法院对事实的认定部分,其他部分如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部分不是法院认定的事实,判决书的主文部分往往是对该案件的原被告的各种权利的确认或否定,这些都不能直接作为认定其他案件定案依据。
综上所述,虽然除了上级人民法院外,一个法院是不能审查另一个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但人民法院在依照其他生效裁判作出判决的时候,应当严格的使用和引用生效裁判的“本院查明”部分的内容,以免造成错案。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用)民字第号本院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作出的民字第号民事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写明民事书中的笔误和补正笔误的具体内容)。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观点:庭外调查所取得的证据同样必须经过质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庭外调查中收集得到的任何新证据都必须提交法庭,并允许控辩双方对证人、鉴定人提问,否则不能作为定案根据。一、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刑事庭审主要是在法庭上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展开证据调查,而质证是证据调查的核心,是法庭认证的前提。所谓质证,是就对提交法庭的证据由诉讼各方面质询、诘问、探究和质疑、包括对证据与事实的矛盾进
【裁判摘要】一、对于政府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判断,如上述证据不能反映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则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二、因出卖人所售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致购房人无法对房屋正常使用、收益,双方当事人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如何计算未作明确约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房屋同期租金作为标准计算购房人的实际损失。【主要案情】原告李明柏诉称:
最高法:生效判决文书中裁判理由不构成“已被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最高院裁判观点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不能被认定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一般来说,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无论在事实认定还是裁判结果上对于其他案件均不产生拘束力和既判力。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7088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可以是裁判文书中的证据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裁判文书所确认的案件事实,是在诉讼各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人民法院通过开庭审理等诉讼活动,组织各方当事人围绕诉讼中的争议事项,通过举证、质证和认证活动依法作出认定的基本事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所有审判活动的基本准则,法院并不是只以证据为准,也不是只以事实为准,而是以证据证明的事实为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对于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已于2012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来,一些法院就在裁判文书中引用修正前后刑法条文如何具体表述问题请示我院。经研究,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
最高院规定判决书除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均上网公开,你没有权利要求撤下来。
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可以分为哪些一、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这是关于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基本情况的条款,其名称和住所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详加记载,以便保险合同订立后,能有效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因为在保险合同订立后,凡有对保险费的请求支付、风险增加的告知、风险发生原因的调查、保险金的给付等,都会涉及到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姓名及住所事项,同时也涉及到发生争议时的诉讼管辖和涉外争议的法律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引用修订前、后刑法名称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为统一在裁判文书中引用修订前刑法和修订后刑法的名称,现通知如下: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在裁判文书中引用修订前的刑法,一律称“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引用修订后的刑法,一律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汽车买卖合同中的定金可以退。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还;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以该定金赔偿不得退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以该定金双倍退还。
问:电子港澳通行证的芯片中存储哪些内容,持证人的个人隐私如何有效保护答:新版通行证植入的芯片划分公共区、内地区、香港区及澳门区4个区域。公共区中存储持证人基本资料、照片及签注等信息,共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边检机关及港澳地区口岸查验部门共享读取;其他3个区域分别由内地、香港、澳门的主管部门各自独立使用。新版通行证中的只能卡芯片符国际民航组织电子机读旅行证件有关标准,未经授权无法读取芯片信息。公安机关
以前的通话内容是不可以调出来的。只有当公安部门在办理案件需要调取通话内容来取证的时候,才可以依法调取电话的通话内容,单位或者自己没有调取的权利。
在订立合同书时,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同,内容要求也会有所不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等。整体格式可以参照以下:一、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等;二、合同双方就标的物、事项所达成的有关事宜的一致约定;三、合同标的物具体信息,如位置、大小、编号等;四、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方式、期限;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解决争议的办法;
法律分析: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删除。但能不能删除就由法院审查后再处理。如果情况符合不应当公示的情形时,可以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法官,要求其不予公示;如果属于应当公示的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将身份信息、住址删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一、社保中断了要补缴吗社保中断了的话是需要补缴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我们在缴纳社保的时候,如果缴纳的年限达到了标准的话,就可以享受到终身的待遇,比如养老保险可以享受到退休金的待遇,而医疗保险则可以享受到终身医保的待遇,但是要求社保必须交满25年。2、如果说大家不想要补缴社保,那对于我们之前交的社保费用,社保部门是不会退还的,而且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面的钱也拿不回来,所以损失还是非常大的。二、社
一、政审会看档案中的什么内容吗会看以下内容:考察是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考核不合格: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2、受过刑事处分的;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7、有其它不宜到机关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的内容如下:安全文明施工费全称是安全生产费、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1、环境保护费,例如我们在北京经常看到的防尘网、工地民工项目员工每天生活垃圾处理。2、文明施工费,工地门口的“五牌一图”恐怕再熟悉不过了,此外还有急救药物,防暑降温措施,比如熬点绿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