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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状上要写委托代理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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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状上要写委托代理人吗
1个回答

一、民事诉状上要写委托代理人吗

1、民事诉状不一定有委托代理人,但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在起诉状上写明委托代理人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民事委托代理人的范围

1、当事人的近亲属。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主要包括:(1)人民群众团体。(2)社会公益团体。(3)文艺工作团体。(4)学术研究团体。

(5)宗教团体。

4、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5、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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