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是1993年在一个单位上班,单位在95年帮我买了一年社保现在应该怎么办?

问题描述

我是1993年在一个单位上班,单位在95年帮我买了一年社保现在应该怎么办?
1个回答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合同;

2.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单位无权扣您工资。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