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
《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程序规定如下:1、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2、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要求听证的,应在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确定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于7日前通知当事人;4、举行听证会;5、有调查取证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6、由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出示有关证据和材料;7、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进行
法律上没有再审听证的具体规定,包括听证程序规定。法院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庭审的程序进行再审审查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采取以下方式:(一)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再审
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如何规定的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九条规定,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音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
(一)听证的申请与决定。当事人对于符合法定听证种类的行政处罚案件,有权向行政机关提出听证的申请。(二)听证通知。行政机关作出组织听证的决定后,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三)听证形式。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的主持人与参与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承担调查取证任务的执法人员不能主持听证,听证由
交通警察查处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按下列程序执行:(一)向机动车驾驶人敬礼;(二)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边停车,可以视情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熄灭发动机或者要求其下车;(三)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四)检查机动车驾驶证,询问机动车驾驶人姓名、出生年月、住址,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检查机动车行驶证,对类型、颜色、号牌进行核对;检查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查询机动车及机动车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 2.行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如下:(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当事人及其代
一、公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第二百九十八条听证范围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公安机关适用公开听证: (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三)较大数额的行政罚款。较大数额的具体标准指: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 第二百九十九条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如下:(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当事人及其代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的条件有两个:1、必须符合法定的处罚案件的种类,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适用听证程序。2、必须有当事人听证的请求,处罚听证是一种被动听证,只有当事人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才能进行听证,否则,不能适用听证。
你好,可以这样理解。应当是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必须遵守
一、2022新规定西安产假多少天 1、2022新规定西安产假一般最低为158天。具体是: (1)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2)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
办理酒驾和醉驾案件的程序规定如下:1、抽血。2、通知拿验血报告。3、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后审。4、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5、检察院下达起诉书。6、法院下达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7、法院开庭宣判,下达判决书。
法律分析:女性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为50周岁。但依据不同情况可有不同标准:1、女性连续工龄满十年,满五十周岁可退休;2、女性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害健康的工作,连续工龄满十年,满四十五周岁即可退休;3、女性连续工龄满十年,经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满四十五周岁可退休;4、因公致残,经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直接退休。以上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
交警执法程序规定有哪些交警的执法程序规定主要包括:先由交警受理报案、申诉;然后依法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再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通知当事人;最后在法定的期限内依法执行或由当事人主动在期限内履行其义务。交警执法程序规定有哪些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
市场监督部门要作出行政处罚时,是不能随意作出处罚的,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步骤进行。那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一)行政检查的程序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检查或者调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应当告知当事人检查的内容、要求以及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准予撤诉等程序性案件;适用实现担保物权、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等程序的案件;其他适宜速裁的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公安部 执行日期:2020-08-06 颁布日期:2020-08-06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奖赏抚养目标按人均按人年均不低于720元的标准奖赏和发放抚养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越60周岁的,以奖赏抚养准则在当地开端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1、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家等项目发放补助补助时,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2、农村团体经济组织在分配团体财物收益和财物时,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3、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减免父母和子女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进步单病种报销份额;4、享受各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