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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辞职申请差不多30天了,公司不批准,也不找人来交接工作,到期后我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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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辞职申请差不多30天了,公司不批准,也不找人来交接工作,到期后我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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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如何完成离职时的工作交接,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一般认为,应当包括以下事项:【1】梳理工作内容,列明具体交接事项、已完成事项、待办事项,并形成书面报告(管理规范的公司会要求填写《岗位工作交接指导表》或《离职交接表》之类的文件);

【2】一式两份,由接收人签字,并保留一份原件;【3】交接结束后,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汇报交接情况(必要时要求其签字)。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只要劳动者依法提出辞职(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过了试用期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无理由不同意。

因此,作为劳动者的您,如果已经按照规定提出辞职,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都可以自行离开。如果用人单位阻挠,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注意:辞职是不需要证据的,如果您想拿离职证明,可以找劳动局让其责令用人单位开具。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只要您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开(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转正后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即使对方不同意您也有权离开,您不用担心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辞职是您的权利、您的自由。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您开具离职证明,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给您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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