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合作协议代替劳动合同风险大

问题描述

合作协议代替劳动合同风险大
1个回答

近日,接到多次咨询,有公司在员工入职时,要求员工签订《合作协议》而非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合作协议》中约定员工与公司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是合作关系,在员工为公司提供了某种特定服务的情况下,给与员工提成,同时,合同中约定合作的员工需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不难看出,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目的很明显,是为了减少为员工购买社保的风险,同时,避免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我看来,公司的做法实际上存在巨大风险,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判定员工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核心是员工是否对公司具有依附性,是否受公司管控以及员工提供劳动后获取相应报酬,其判定标准并不只是表面文字,更关注的是员工与公司的实质劳动关系。

在此情形下,公司根据《合作协议》不为员工购买社保,在员工工作过程中出现工伤时,员工无法获得社保的赔偿,最终将导致员工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

同时,员工将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认定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由于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员工的赔偿将由公司承担。

最终,公司为节省社保费用而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购买社保,将导致员工和公司均受到巨大损失。

在此,本人提醒公司不要为了避免社保问题而走此捷径,最终将得不偿失。现在国家有很多社保优惠政策,可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享受国家福利。

律师同时提醒劳动者,在出现公司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购买社保时,应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出现意外时,无法获得赔偿。有任何问题,建议先向律师咨询,避免遇坑。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