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经典案例:交通事故认定书被法院推翻,重新划分!

问题描述

经典案例:交通事故认定书被法院推翻,重新划分!
1个回答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争议焦点为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本案中虽然岳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行车记录仪视频足以证明事故发生时,汤盛四超越了中心线,违规靠左行驶在对向车道,且汤盛四系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摩托车还加装了雨伞,对其视线有一定的影响,故本院对岳县公交(认)字[2016]第000402号事故认定书不予采信。

综合本案具体情况,酌情认定由汤盛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70%),李智林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30%),徐和英不承担责任。

   律师观点: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是唯一的交通事故责任依据,如果有提供证据能够推翻,法院有权重新认定!!!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