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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愿职工维护权益找哪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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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愿职工维护权益找哪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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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如不优先偿还员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等费用的,员工可仲裁申请财产保全,也可不经仲裁,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或者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上述组织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没有调解意愿的,争议事项如果在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业破产法》第8条要求破产申请人提供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这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条件,法院依此也可以对破产企业予以监督,凡是未能依法提供职工安置预案,未能核查职工社保等的企业可能无法顺利启动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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