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为北京户口,另一方可以申请入户北京的情形:1、如果京外一方属于干部身份,在京一方在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1)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2、如果京外一方为在职工人,京内一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不在中央单位工作的居民(申请人),其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1)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请人因伤、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部分以上护理依赖者);
(2)申请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3)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4)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5年以上;(5)申请人为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且参加工作3年以上(是指在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含成人教育)后,又工作三年以上,且现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的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金融类企业、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人员);
(6)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北京市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签发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现在工作单位任职手续,这两种申请人限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的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金融类企业、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人员)。
3、外省市非农业户口无业人员和农业户口人员夫妻投靠在京入非农业户口政策是:(1)结婚满10年,申请户口进京人员满45周岁;
(2)在京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注意:非农业户口有无职业的界定,看本人有无正式人事(劳动)关系,有正式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有业人员,无正式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无业人员,如是无业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的全国 统一式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4、如果在京一方在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外商来京投资企业单位工作并在外企委托存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的,配偶系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人员;
(2)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3)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
(4)在京一方年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
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转户口:1、应当先去户口迁入地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2、拿到证明后,再到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3、拿到迁移证后,再去迁入地办理迁入登记。4、拿到新户口簿后,再去重新领取身份证。
对于夫妻投靠落户到北京条件是严格的,要求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十年、夫妻双方有一方在京拥有常住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办理北京户口;或者符合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相关政策,可提供京单位和单位集体户口所属公安局同意书办理投靠北京户籍配偶落户。
对于夫妻投靠落户到北京条件是严格的,要求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十年、夫妻双方有一方在京拥有常住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办理北京户口;或者符合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相关政策,可提供京单位和单位集体户口所属公安局同意书办理投靠北京户籍配偶落户。
1、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北京户口,且是硕士学历的,另一方七年后可投靠北京户口的一方,即可有北京户口。但硕士以下学历的不能将配偶的户口带入北京。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
1、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北京户口,且是硕士学历的,另一方七年后可投靠北京户口的一方,即可有北京户口。但硕士以下学历的不能将配偶的户口带入北京。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
借贷纠纷胜诉后,对方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伤情和实际损失先行赔付。所以如果没有购买交强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的投保义务人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驾驶人与投保人不是同一个人的由驾驶人和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交强险范围外的责任由交通事故双方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相应承担责任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您好,您可以请求对方赔偿。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继承的房产出售要交20%的个税,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
夫妻一方不知情的担保有效。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除此之外,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还有另外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其配偶能够证明,担保人在为别人做担保之前,与借款人明确约定的属于个人债务,那么配偶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这一款规定是指约定还款期内的利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事故责任确定后可以提车,如果不能协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问题可以面谈或者电联
意外死亡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合伙做生意股权一般是按出资比例来分配。根据《公司法》第35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答:不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复函》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的对外担保之债不应当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对外担保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机关机关应当及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办案机关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到被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你好:报警解决,法医鉴定
您好,协商不成,诉讼要求析产分割
答:建议签署《合作协议》,约定项目总体投入、各个合作方应负担比例金额,再根据投入比例大小,约定如果生意项目盈利,各方应按比例进行分配。出资、出力较多的一方,应约定较高的利润分配比例;不出资、出力的一方,看其在这次生意项目合作中的贡献,如果其贡献的是渠道、资源等无法估价的,可以约定满足一定条件、验证了他提供的资源价值后,才能给他利润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