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由外省市转入本市后,可办理档案转入,办理时履行下列手续:
1、凭转入档案,到所辖地区(县)交巡警支(大)队驾驶员管理部门领取《上海市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2、转入的驾驶员档案须手续齐全,自档案转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请勿擅自拆封);
3、本市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注明户籍何时由何地转入)、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数码照片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5、若原户籍所在地非驾驶证制发所在地,另须出具驾驶证制发地所辖公安机关签发的学车前已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
(二)户籍不在本市,需要办理档案转入的,履行下列手续:
1、凭转入档案,到所辖地区(县)交巡警支(大)队驾驶员管理部门领取《上海市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2、转入的驾驶员档案,自档案转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请勿擅自拆封);
3、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满一年的有效暂住证;
5、提供数码照片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6、若本人户籍所在地非驾驶证制发所在地,另须出具驾驶证制发地所辖公安机关签发的学车前居住满一年暂住证。
(三)本市居民自行在外省市领取的机动车驾驶证,需要办理档案转入的,履行下列手续:
1、凭转入驾驶员档案,到所辖地区(县)交巡警支(大)队驾驶员管理部门领取《上海市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2、应出示驾驶证制发地所辖公安机关签发的学车前居住满一年暂住证;
3、转入的驾驶员档案,自档案转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请勿擅自拆封);
4、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数码照片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四)本人已持有上海签发的驾驶证,不予再办理外地驾驶证转入手续。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二)受理地点:
大柏树考试场中山北一路1101号
三、收费标准
磁卡式驾驶证15元/本沪价费(1994)第264号
转籍手续费5元/次沪价涉[92]191号。
四、联系咨询电话
65168168转54555
五、监督(投诉)电话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一、办事条件:(一)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入登记:1、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2、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3、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4、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5、
事项名称外省市机动车(转籍)转入办理机构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处办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副路6号联系电话办理条件需要办理外省市机动车(转籍)转入手续的,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原籍所在地车管所将车辆档案提出,到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处办理。所需材料1、《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2、《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3、机动车档案;4、机动车登记证书;5、卖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为居民身份
一、申请条件持有外省市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本市或在本市暂住,可以申请换领本市机动车驾驶证,需符合下列条件:(一)通过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可以证实机动车驾驶人所持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为真实、合法、有效;(二)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记录未达到12分的;(三)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吊销、注销或撤销的。二、办理地点(一)境外人员(外国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
一、行政执法部门解封:(一)办事条件:在本市注册的,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其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二)需提供的材料:1、人民法院查封:(1)工作证;(2)介绍信;(3)协助执行通知书;2、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查封:(1)工作证;(2)介绍信;(3)公函。(三)办理程序: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中山北一
新生儿医保卡的办理流程:父母或者户主应当为新生儿上户口;然后在户籍地的街道办事处为新生儿申办医保登记,并提交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材料;再由街道办事处的医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并发给医保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
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一、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二、结婚登记2018年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2018年办理结婚证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
1,所从事的工种属于特殊工种范围的批复件;2,职工本人档案;3,职工本人退休申请报告;具体详细询问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个体户首次办理手撕发票都需要什么手续?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有下列三类:⑴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注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后,可申请领购发票。⑵依法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需要使用发票的,也可以申请领购发票。⑶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具有领购发
到了退休年龄档案上只有出生年,没写月份,按照最后一个月办理退休。当档案年龄与户口年龄不一致时,以档案年龄为准,当档案月份不清时,按最后一个月计算办理。
退休手续的办理: 1、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前向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3、申请通过之后,填写相关资料; 4、填完之后,符合条件的发放退休证。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
您好,建议综合其他证据确定具体日期
本人今仍在广州务工就业,现在想从福建的社保关系转入和合并到广州来,请问如何办理转入广州手续?省人社厅: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依据社保法规定,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参保人员直接向原参保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受理后通过网络将申请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直接转移至新参
1、本市已申领牌证的机动车辆,变更机动车管辖地、使用性质、单位名称和地址的。2、查封、抵押车辆不能办理变更单位名称和地址。二、办理手续(需提供的材料)(一)变更机动车管辖地(区域变更)须提交以下材料:1、《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管辖地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领取,经原管辖地和现管辖地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签署同意并加盖监理章,并在“变更原因”栏内写明原因。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2、《机动
◆办事项目外省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城乡居保。◆办理机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申办条件参加本市城乡居保,不符合职保待遇领取条件,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申请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开具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办事程序申请人到办理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对于涂改的档案年龄,不予认可,涂改部分不是最先记载的,不影响认定档案出生时间,应按档案记载那里退休;影响最先记载的,可以按身份证认定出生时间办理退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
对于涂改的档案年龄,不予认可,涂改部分不是最先记载的,不影响认定档案出生时间,应按档案记载那里退休;影响最先记载的,可以按身份证认定出生时间办理退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
具有西青户籍的未就业人员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第一步: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就业创业证(原就失业证)到西青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商调函;第二步:本人提取档案后携带档案到西青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工作日六、办理机构西青区人力社保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才服务机构公共服务标准(试行)>的通
办理条件本市生源、外省市院校毕业生,户口已迁到外省市院校,毕业两年内回入学前原户口迁出地落户的,不再提供《报到证,申请人可凭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人口管理服务大厅申报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落户地房主、户主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3、《毕业证;4、原户口注销证明材料。(在人口信息系统中能查询到原迁出记录的,无须申请人提供)如原户口迁出地不具备落户条
(一)领有本市正式牌证的机动车,在本市范围内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应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二)逾期未参加定期检验的机动车不得办理过户手续。(三)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不得办理过户手续。(四)法院等部门查封、财产抵押及“被盗抢”机动车不得办理过户手续。(五)右方向车辆,车辆档案电脑信息中注明“不准过户”的机动车不得办理过户手续。二、办理手续(需提供的材料)(一)过入方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