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自诉案件的范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所以现实中往往公诉案件占绝大多数,那么刑事案件在立案后如果发生法定情形是可以撤案的,那刑事撤案后能否再次立案,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
一、刑事撤案后能否再次立案 如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直接撤案。在审查批捕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由公安机关撤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撤案。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后果的案件都能够撤案,可以撤案的只是针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是否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如果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原则上可以撤回自诉撤案。
二、撤销案件的情形有哪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撤销案件决定书
公安机关对案件经过侦查,发现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依法撤销案件是制作的文书,称为撤销案件决定书。 三、撤销案件决定书如何书写 该决定书系三联填空式文书,由撤销案件决定书正本 、副本和存根组成。
(一)撤销案件决定书正本。该联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包括文书标题和编号,写法与一般的侦查文书基本相同。
2、正文。包括下列两项内容:①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及职业。对以上项目依次填写,力求准确无误,简洁明了。
②撤销案件的案由、原因、依和决定事项,为一段填空式文字,行文为:“我局办理的 案,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填写案由时应当同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如“××抢劫”案;
填写原因应当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属于何种情形,如因“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法律条款应针对撤销案件的具体原因,填写“十五”条或第“一百三十”条。
3、尾部。加盖公安局印,并注明年月日。该联应当附卷备查,因此将撤销案件决定书副本送达原案件犯罪嫌疑人,要让其在该联的下文空白处写明“本决定书副本已收到”,并签名,同时注明年月日。
(二)撤销案件决定书副本。该联有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各部分内容和写作方法,与正文相同。该联送达原案件犯罪嫌疑人,原案件嫌疑人死亡的交其家属。
该联是犯罪嫌疑人被撤销案件,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凭据。
(三)撤销案件决定书存根。该联由手部和正文组成。
1、首部。文书标题及编号与正本相同,只在标题的下方有“(存根)”字样。
2、正文。依次填写下列项目:案件名称,案件编号,原案件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及职业撤销案件的原因,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
以上项目填写要准确、清楚,无遗漏项目。该联是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凭证,应当保存备查。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的撤案可以发生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撤销案件的事由一般是司法机关在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不足以达到起诉的条件,如果立案后撤案,重新发现可以起诉的犯罪事实的,是可以再次立案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刑事撤案后能否再次立案内容。
刑事立案后具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撤案: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
人民法院对于案件作出判决且结案后,当事人是能够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当事人的债权未得到实现,可以在二年内继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期限一般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开始计算。
符合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终结执行是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而结束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是当时的案件不执行了,现在发现执行有条件,可以重新申请执行。哪些情形下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使其继续执行呢,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当事人是否还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可以的,对一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当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将不再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
一、裁定驳回起诉后能否再次起诉1、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请求后,当事人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并且没有民事诉讼法不予受理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2、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
一、再审被驳回后能否再次申请再审1、再审被驳回后可以再次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
符合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终结执行是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而结束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是当时的案件不执行了,现在发现执行有条件,可以重新申请执行。哪些情形下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使其继续执行呢,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能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五步骤: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具体步骤分析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
能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五步骤: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具体步骤分析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
一、追究刑事责任后能否享受社保退休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在服刑期间不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停发基本养老金。《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养老金发放问题的请示》(黑劳社呈〔2001〕)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
能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五步骤: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具体步骤分析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
一、被告刑事拘留后能否民事开庭民事诉讼的被告被刑事拘留的,不影响民事诉讼案件的开庭,由办案机关押解被告人出庭审理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当事人能够再次申请再审。若当事人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被驳回的,一般能够再申请一次,仍被驳回,且确实不符合再审条件的,则不能再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
1、取保候审后能再刑拘,而要是在取保期间犯罪的话,通常日后就不能再次获得取保候审。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撤案后是否还能立案要看情况。如果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应当撤销案件;如果有其他的证据或事实证明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还能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未移交检察院仍然在侦查过程中,不能撤案。一、轻伤立案后可以撤案吗如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直接撤案。在审查批捕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由公安机关撤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民事判决后能否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是不同性质的案件,法院对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后,并不影响对刑事案件的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
民事案件是可以撤诉的,但是得提交书面的申请
危险驾驶立案后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申请撤案的。撤案与否只能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在立案后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予以决定。只有当危险驾驶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但已经被追究的,才能依法予以撤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
刑事和解后跟撤案是没有关系的,刑事和解说明是双方就民事赔偿的部分达成协议了,受害者愿意去原谅犯罪嫌疑人而已,可以减轻处罚但无法撤案。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