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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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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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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

(一)1998年7月1日后参保,参保前没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6年7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参半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7389×1+7389)÷2×25×1%=1847.2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99974.91÷139=719.25(元)(未含利息)

则从2032年7月起,张先生每月可领取养老金2566.5元,并在首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同时一次性领取地方养老个人账户2200元(未含利息)。

职工基本养老金每年根据养老金调整的相关政策调整。

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注: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

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时,a=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视同缴费指数=1993年所有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993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实际月缴费指数=本人月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注:不满整周岁时,进一到整周岁计算

(二)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其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视同缴费账户余额÷120(其中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找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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