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上班得了病,如果属于职业病的,则可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相应的款项;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的,由公司承担全部赔偿。
如果不属于职业病的,员工可以请病假,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病假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在厂里上班得了病,如果属于职业病的,则可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相应的款项;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的,由公司承担全部赔偿。如果不属于职业病的,员工可以请病假,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病假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
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看看是否属于职业病,之后可以主张一些工伤赔偿。
没关系的,档案在公司当地的人才市场就可以,那样的话公司才能给你办理保险和公积金,只不过一些国企职工将档案放到自己公司,属于干部身份,档案归人事局管理而已。普通老百姓的档案都归劳动局管理。现在都21世纪了,干部身份意义不大了,档案放到哪里都一样。在企业上班没有档案的问题介绍如上
如果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赔偿在七十多万元,超过48小时死亡的,则不算工伤,没有赔偿
你好,如果你同事有精神问题导致没有行为能力,他是无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这种情况,你可以向单位反映,调节一下;如果不行,对你造成比较严重的伤害,可以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责任;
1、有赔偿。工伤发生后经确定伤残等级的,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
在校大学生可以交社保。凡年满16周岁的都可以参加社会保险,但大学生不属于企业职工,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大学生只能参加弹性就业或居民养老保险,想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必须在毕业后,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有劳动关系的条件下,才可以参加。【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
1、如果是职业病按工伤处理,公司有责任;2、如果不是职业病按工伤处理,公司没有责任。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员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人身伤害的等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
4月18日、19日上班员工应该拿到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4月20日、21日、22日,如果这三天属于用人单位法定或约定的周休息日,安排了工作又不能给予补休的,关于广西三月三加班 则需要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
在职职工,在上班期间得了重大疾病,不属于工伤范畴的,可享受医疗期的待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厂在本市内搬迁的,如果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肯定是没有补偿的。如果员工因此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同城搬迁的情况一般也没有补偿,但这并不是以一定的,具体需要根据企业搬迁距离的远近、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交通工具、是否在上下班时间上进行调整、是否给予交通补贴等因素,以及该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给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各方面带来实质性的不利等进行综合判断。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搬迁给员工造成了重大影响且没有采取弥补措
在厂里打架工厂老板有责任吗一般情况下打架斗殴,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nbs
1、如果是职业病按工伤处理,公司有责任;2、如果不是职业病按工伤处理,公司没有责任。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员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人身伤害的等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
在公司上班生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公司应承担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
病假工资由工厂按照不低于当地最多工资80%支付。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标准。
执行董事不一定有股份。具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如果章程规定执行董事不具有公司股份的,按其规定;但如果章程没有对此作出限制的,则一般执行董事也可以具有公司的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
法律分析:五保户意外死亡赔偿金由其近亲属受益。死亡赔偿金的请求主体只能是受害人的近亲属。若五保户没有近亲属,但五保户与村委签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由村委获得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既包括死者丧葬费用,也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等各种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
试用期一个月内被辞退,如果是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的数额则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确定。如果是因劳动者本人的重大过错而被辞退的,则不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法律意见】犯人因病正常死亡,监狱如果没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予赔偿。监狱可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生活困难的服刑人员家属一定的经济救济和殡葬费用。【法律依据】《监狱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有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