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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免于刑事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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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免于刑事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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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法中免于刑事处罚分为两个维度:

1.免“刑”,即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2.免“罚”,即行为人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因某些情况免于刑罚处置。对于以下情形的行为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同时存在其他免罚情形:①关于《刑法》适用范围中的规定。刑法第十条规定,对在国外犯罪,依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如经外国审判,在外国已受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②关于犯罪和刑事责任中的规定。《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再如第二十条规定的,对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其他免除处罚的规定还有《刑法》第二十一条关于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处罚规定;第二十二条关于预备犯、第二十四条关于中止犯、第二十七条关于从犯、第二十八条关于胁从犯的处罚的规定。③关于刑罚种类中的规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④关于自首和立功的免除处罚的规定。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较轻的自首分子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3078%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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