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孙明明律师点评:
1、合同约定合同期间内,债务人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并未作出合同期满后禁止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的,合同期满后仍然可以债权转让。
2、债权转让后未通知债务人直接起诉的,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债务人即可认定已经通知到债务人,起到债权转让通知的法律效果。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冀01民终284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乾。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明明,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某1,男,汉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某2,女,汉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某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汪某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某。
上诉人张某乾因与被上诉人黄某1、黄某1、刘某雷、汪某涛、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法院(2020)冀0132民初57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一审法院以李某林与黄某1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同意出借人自由转让本债权的部分或全部给第三方,而且不限制第三方受让人再次转让债权,认定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超出了借款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同时认定,《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通知》是田某娟以短信的形式发给被告黄某1,而非实际债权人发出的通知,从而驳回了张某乾的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行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本案中,虽然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同意出借人自由转让本债权的部分或全部给第三方,而且不限制第三方受让人再次转让债权,但并未作出借款期限外禁止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故本案债权转让不符合债权不得转让的法律规定。
一审庭审中,借款人黄某1称路某辉、田某娟为实际出借人,李某林为名义出借人,路某辉、田某娟、李某林均无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虽然规定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未限定通知的形式,至少在相关诉讼材料送达被告时足以达到债权转让通知的法律效果。
综上,一审法院以债权转让超出双方约定的债权转让期限等原因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重审时,应查明案件事实,依法裁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法院(2020)冀0132民初57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张某乾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7693.00元予以退回。
审判长 曹建民
审判员史亚宁
审判员梁惠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 张丹丹
债权转让后可以直接起诉吗
债权转让后依法是不可以直接起诉的。债权转让后只有在满足起诉要件的条件下,受让人才是可以起诉的。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为债权转让行为丧失了债权人的债权,受让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此时,受让人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
债权转让后依法是不可以直接起诉的。债权转让后只有在满足起诉要件的条件下,受让人才是可以起诉的。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为债权转让行为丧失了债权人的债权,受让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此时,受让人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
1、工伤赔偿问题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2、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
你好,对方是可以选择异地起诉的。谢谢
公安不立案可直接起诉法院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
已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经房地局登记备案,则法院不会查封该房产,即使查封也可向该法院提出异议解封。
任何民事权利,不经法院裁判产生法律文书并且生效,都不能获得法院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
你好,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
你好,建议你积极应诉,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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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帐,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债权转让可以以起诉的方式通知,债权人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你好定要谨慎处理,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相关信息发给我看看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可查看本律师主页选择专问咨询详细给你解答
你好,这个不是通知的问题,是因丢失原件法院不认可债权转让的复印件败诉了,被告根本没出庭,公告的。被告也没有答辩,没有对复印件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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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后依法是不可以直接起诉的。债权转让后只有在满足起诉要件的条件下,受让人才是可以起诉的。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为债权转让行为丧失了债权人的债权,受让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此时,受让人可以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你好,这边是对方已经起诉你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