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期间内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称之为“商转公贷款”。
一、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2、缴存状态正常,按月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其判定要点为:
⑴首次开户缴存日前的上溯补缴不予认可;
⑵从时间上界定,自首次汇缴日至申请贷款日的正常汇缴自然月份数已达到6个月或6个月以上;
⑶从金额上界定,期间的缴存额必须足额;
⑷开户后存在停缴行为的,申请贷款时以恢复缴存日为起缴日期判定缴存状态。
⑸外中心转入本中心的缴存职工,缴存期限合并计算,首次汇缴公积金日期按外中心转入金额推算。
⑹在其他中心缴存的,应提供缴存中心出具的缴存及贷款情况的证明;
⑺一些单位实行按季或按年缴存的,可按其实际缴存方式推定。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本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未结清记录;
5、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以职工家庭夫妻二人在公积金中心的贷款信息记录为准;贷款职工家庭第三次及以上申请贷款的,不予受理。
二、所购住房时间及商业银行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缴存职工家庭所购房屋时间不限,向商业银行申请的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根据是否已还清商业银行贷款及所购房产是否已办理《房屋所有权利证》的不同情况,具体办理时分为两种方式:
1、自然人担保商转公贷款:由借款人的同事、朋友、亲属一人或若干人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以下情形均可申请自然人担保商转公贷款:
⑴借款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为现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贷款未结清的;
⑵借款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为期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仅有购房合同且贷款未结清的;
⑶借款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为期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借款人向中心分支机构提出预申请,经分支机构同意后,自筹资金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并在3个月内向中心申请贷款的。
2、本房抵押商转公贷款:借款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为现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借款人向中心分支机构提出预申请,经分支机构同意后,自筹资金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并在3个月内向中心申请贷款。
三、能提供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四、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一、个人资信资料:
1、身份证明:查看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原件。收取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双方户口簿复印件两份。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户口薄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可不再查看结婚证;户口薄不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需查看借款人结婚证原件,收取复印件两份;借款人及他房抵押人属未婚、离婚未再婚、丧偶未再婚的,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据实填写《单身职工婚姻状况承诺》并为其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分中心及管理部据此判断其婚姻状况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
3、收入证明:主借款人月收入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不再要求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及银行工资流水单;共同申请人是缴存职工的,以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核定月收入,不再要求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及银行工资流水单;共同申请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仍需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月收入超过3000元的,还需提供银行工资流水单。
二、购房及其他资料:
1、自然人担保商转公贷款
(1)收取《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复印件一份;
(2)收取《商业银行房产抵押合同》复印件一份;
(3)期房收取《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现房收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收取贷款银行出具的近一年还款明细单原件一份。
(5)收取主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签字的《自然人担保商转公贷款承诺书》一份,
(6)收取担保人提交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诺书》各一份,同时担保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担保人可以是借款人的亲属、同事、朋友;
②担保人必须在本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③担保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若干人,主借款人、共同申请人及担保人在申请当时在我中心的公积金余额合计应不低于拟申请贷款金额的30%。
2、本房抵押担保商转公贷款
(1)收取《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复印件一份;
(2)收取《商业银行房产抵押合同》复印件一份;
(3)收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收取贷款银行出具的近1年的还款明细单原件一份。
贷款额度
1.商转公贷款不论首套房及二套房贷款额度比例均不得超过拟转贷余额的100%;委托贷款银行及中心分支机构认为商业银行贷款时房产估价过高的,可以要求重新评估,贷款金额不得超过重新评估价值的80%。
2.不得超过中心最高贷款限额(已婚60万元,单身50万元)及剩余应付房款。
3.不得高于按还款能力测算的贷款额度。
家庭收入在3000元(含)以内的,月供支出与收入比按50%计算;家庭收入在3000元(不含)以上时,月供支出与收入比按60%计算。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延5年,男职工不超过65周岁,女职工不超过60周岁。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受理人员应自受理当日起,根据主借款人出生日期减2个月贷款办理周期计算最长可贷年限,按年取整。
贷款利率
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执行利率: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3.25%。
贷款期间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贷款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借款人可选择家庭住址或工作地点较近的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时间
铁路分中心: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其余中心各分支机构服务大厅实行朝九晚五上班制度,中午12:00至13:00休息。
办理流程
贷前准备===》受理、初审===》调查、复核===》审批===》抵押办理===》发放确认===》资金划拨。
2022年兰州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进行办理 准备一下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 办理材料: 个人资信资料: 1、身份证明:查看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原件。收取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双方户口簿复印件两份。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户口薄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可不再查看结婚证;户口薄不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需查看借款人结婚证原件,收取复印件两份;借款人及他房抵押
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2、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全部还款;3、借款人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正在偿还的住房贷款不超过两笔(组转公贷款不受此款限制);4、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证已办出;5、选择先抵后贷的,有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产权住房作为抵押担保;选择先还后贷的有自筹资金用于偿还商
东莞职工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特别要求:(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2)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3)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4)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不能申请商转公,商转公也不能形成组合贷款;(5)商转公贷款款项必须划入申请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账户;选择以贷冲贷方式的,须划入商贷的(借款人)还款账户;(6)《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自签发之日起60日内有效,借款人须
1、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申请贷款,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所需资料。2、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料及其所购房屋和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情况、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签署贷款意见后送公积金中心审核。3、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由借款人自主选择“商转公”贷款办理模式并落实相应手续。可选模式有以下三种:①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申请“商转公”需提交的资料: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转贷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转贷人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4、转贷人(或配偶、子女)办理原商业房贷的《商品房购销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借款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贷款银行提供的转贷人(或配偶)原商业房贷余额;6、转贷人原商业房贷个人
潍坊职工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贷款条件:(一)原商贷所在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还款;(二)商转公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三)商转公的借款人应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其配偶;(四)商转公对应的原商贷记录计入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执行申请时公积金贷款关于房屋套数界定的政策;(五)商转公涉及的房屋应符合办理抵押的条件;(六)以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房屋作为抵押物的价值,应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
厦门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攻略,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方式、申请材料、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办理流程等。一、申请对象在厦门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房屋抵押贷款及公转商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二、申请条件(一)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二)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三)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
三种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本地商品房“商转公”(1)《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复印件)(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3)购房交付全款发票或首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4)《商业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5)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单(原件)●本地二手房“商转公”(1)《房产转让合同》(原件、复印件)(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3)已过户到借款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一、办理条件1、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2、借款申请人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原房产共同买受人);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且在还款期间,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4、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二、办理材料1、《福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2、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参与还款人的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一、办理条件1、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公积金缴存情况:(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内不欠缴住房公积金;(2)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3、借款申请人是所
小编整理了厦门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攻略,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方式、申请材料、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办理流程等。一、申请对象在厦门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房屋抵押贷款及公转商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二、申请条件(一)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二)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三)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
一、贷款对象在海南省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尚未结清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不属于办理商转公贷款范畴。二、贷款条件1、借款人必须为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需为买受人);2、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原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3、原商业贷款所购房产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4、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5、首付款与已偿还的个人商业按揭住房贷款金额
惠州的职工想要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那些条件呢?1、借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所在单位已经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借款人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新参加工作人员不受此限)且继续正常缴存;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收入必须是所有贷款月还款金额的两倍以上);4、申请人(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在本市商业银行已办理了
,芜湖职工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以下流程申请办理:(一)申请。申请人携本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贷款余额对账单以及申请人单位盖章的《芜湖市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等资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二)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在市民服务中心申请的当场审批;其他经办网点受理的,2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
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的职工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办理:1、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申请贷款,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所需资料。2、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料及其所购房屋和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情况、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签署贷款意见后送公积金中心审核。3、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由
根据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定,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办理条件:(一)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房时办理的商业性及公积金组合购房贷款;(二)借款人必须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有产权共有人的,产权共有人之间须夫妻或直系血亲关系,产权共有人须年满十八周岁;(三)原商贷未还清且银行同意办理;(四)原商贷正常还款满一年且无逾期贷款余额;(五)借款人家庭(含产权共有人家庭)不
名称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办理程序1.借款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领取或到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福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借款申请人持申请表及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到公积金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收件。3.公积金中心审核。4.借款申请人结清原商业贷款,注销原抵押登记(二个月内有效)。5.进入审批程序。6.承办银行与借款
最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核心内容: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主要有哪些条件,又该怎样提取。编辑在本文为大家整理目前最新的住房公积金知识,如有最新消息,我们会及时更新。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具备条件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