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整理了厦门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攻略,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方式、申请材料、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办理流程等。
一、申请对象
在厦门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房屋抵押贷款及公转商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
二、申请条件
(一)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二)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三)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四)所购房产已取得《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
(五)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军队转业干部、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将部队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下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和商转公贷款)的,视同缴存情况符合申请商转公贷款条件;
(六)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七)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余额。
三、办理方式
直接到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市分行)业务网点申请,需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可到厦门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四、申请材料
(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原件;
(二)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办理的婚姻证明需提供大使馆认证说明原件;借款人单身应出具借款人婚姻状况具结书原件(格式由银行提供);
(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原件;
(六)外国人应提供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的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七)军队转业干部应提供军转干部证书;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应提供市公务员局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公务员局颁发的《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应提供金鹭英才卡;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提供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证》;
(八)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九)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受委托银行领取)原件;
(十)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
(十一)采用担保方式的,应提供厦门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
五、可贷成数及执行利率
(一)可贷成数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80%,购房总价款按购房合同总价与评估价中的低者确定。
(二)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
六、贷款额度
(一)可贷额度不得高出以下限额:
1、不高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额度;
2、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
3、不高于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4、不高于可贷成数。
(二)额度公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首次受理商转公贷款的时间为准;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贷款使用率低于75%时该参数为1.2,高于75%、低于95%时该参数为1,高于95%、低于100%时该参数为0.8,高于100%时为该参数为0.6。
贷款使用率连续3个月保持在同一区间的次月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具体可通过中心网站(www.xmgjj.gov.cn)查询,贷款额度计算时以首次受理商转公贷款时公积金中心公布的系数为准。
借款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的测算工具对商转公贷款额度进行测算。
七、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得高出以下期限:
1、不得高于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期限: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两个(含)以上借款申请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最长为30年;
2、不得高于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剩余期限。
八、办理程序
(一)申请。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提交申请材料;需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可向厦门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签约、担保。
1、以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后,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按借款合同约定到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2、由厦门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与厦门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四)复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送审的材料进行复核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
(五)放款。
1、借款申请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2、借款申请人申请厦门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的,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至担保机构专用账户;厦门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为借款申请人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办理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后,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到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1、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申请贷款,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所需资料。2、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料及其所购房屋和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情况、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签署贷款意见后送公积金中心审核。3、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由借款人自主选择“商转公”贷款办理模式并落实相应手续。可选模式有以下三种:①
2022年兰州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进行办理 准备一下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 办理材料: 个人资信资料: 1、身份证明:查看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原件。收取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双方户口簿复印件两份。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户口薄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可不再查看结婚证;户口薄不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需查看借款人结婚证原件,收取复印件两份;借款人及他房抵押
一、办理条件1、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2、借款申请人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原房产共同买受人);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且在还款期间,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4、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二、办理材料1、《福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2、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参与还款人的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一、办理条件1、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公积金缴存情况:(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内不欠缴住房公积金;(2)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3、借款申请人是所
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的职工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办理:1、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申请贷款,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所需资料。2、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料及其所购房屋和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情况、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签署贷款意见后送公积金中心审核。3、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由
申请“商转公”需提交的资料: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转贷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转贷人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4、转贷人(或配偶、子女)办理原商业房贷的《商品房购销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借款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贷款银行提供的转贷人(或配偶)原商业房贷余额;6、转贷人原商业房贷个人
厦门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攻略,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方式、申请材料、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办理流程等。一、申请对象在厦门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房屋抵押贷款及公转商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二、申请条件(一)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二)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三)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
名称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办理程序1.借款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领取或到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福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借款申请人持申请表及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到公积金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收件。3.公积金中心审核。4.借款申请人结清原商业贷款,注销原抵押登记(二个月内有效)。5.进入审批程序。6.承办银行与借款
,芜湖职工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以下流程申请办理:(一)申请。申请人携本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贷款余额对账单以及申请人单位盖章的《芜湖市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等资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二)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在市民服务中心申请的当场审批;其他经办网点受理的,2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潍坊职工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贷款条件:(一)原商贷所在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还款;(二)商转公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三)商转公的借款人应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其配偶;(四)商转公对应的原商贷记录计入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执行申请时公积金贷款关于房屋套数界定的政策;(五)商转公涉及的房屋应符合办理抵押的条件;(六)以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房屋作为抵押物的价值,应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
三种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本地商品房“商转公”(1)《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复印件)(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3)购房交付全款发票或首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4)《商业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5)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单(原件)●本地二手房“商转公”(1)《房产转让合同》(原件、复印件)(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3)已过户到借款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2、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全部还款;3、借款人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正在偿还的住房贷款不超过两笔(组转公贷款不受此款限制);4、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证已办出;5、选择先抵后贷的,有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产权住房作为抵押担保;选择先还后贷的有自筹资金用于偿还商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期间内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称之为“商转公贷款”。一、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2、缴存状态正常,按月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其判定要点为:⑴首次开户缴存日前的上溯补缴不予认可;⑵从时间上界定,自首次汇缴日至申请贷款日的正常汇缴自然月份数已达到6个月或6个月以上;⑶
一、贷款对象在海南省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尚未结清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不属于办理商转公贷款范畴。二、贷款条件1、借款人必须为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需为买受人);2、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原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3、原商业贷款所购房产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4、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5、首付款与已偿还的个人商业按揭住房贷款金额
惠州的职工想要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那些条件呢?1、借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所在单位已经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借款人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新参加工作人员不受此限)且继续正常缴存;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收入必须是所有贷款月还款金额的两倍以上);4、申请人(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在本市商业银行已办理了
东莞职工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特别要求:(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2)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3)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4)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不能申请商转公,商转公也不能形成组合贷款;(5)商转公贷款款项必须划入申请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账户;选择以贷冲贷方式的,须划入商贷的(借款人)还款账户;(6)《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自签发之日起60日内有效,借款人须
根据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定,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办理条件:(一)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房时办理的商业性及公积金组合购房贷款;(二)借款人必须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有产权共有人的,产权共有人之间须夫妻或直系血亲关系,产权共有人须年满十八周岁;(三)原商贷未还清且银行同意办理;(四)原商贷正常还款满一年且无逾期贷款余额;(五)借款人家庭(含产权共有人家庭)不
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指南事项说明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办理地点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办理方式先网上预约,再现场办理。办理时间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网点办理时间按本行规定执行。审批时限公积金中心收到
1、预审。向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请,贷款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出具《唐山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预审意见书》。2、初审。申请人结清商业贷款后持《唐山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预审意见书》到分中心、管理部提出贷款申请,分中心、管理部贷款工作人员对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准予贷款的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3、复审。由分中心、管理部贷款工作人员对借款资料进行复审。4、终审。由分中心、管理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