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登记机构能否以行政处罚形式撤销房产证
房屋登记机构不能以行政处罚的形式撤销房产证。如果房产证是通过虚假、欺骗手段取得的,由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并且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处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四条 当事人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登记;
(二)采用欺骗手段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
(三)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
(四)查询人遗失、拆散、调换、抽取、污损登记资料的;
(五)擅自将不动产登记资料带离查询场所、损坏查询设备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房屋产权证注销流程
1、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
2、登记机构通知簿载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需将撤销登记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随通知一并寄送);
3、收到簿载权利人的书面申辩材料,登记机构可以通知申请人,让其对申辩意见发表意见;也可经审查,直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制作撤销登记决定书;
4、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
5、簿载权利人不交回,登记机构登报公告权证作废。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房屋登记机构不能以行政处罚的形式撤销房产证。如果房产证是非法取得的,由房屋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收缴,并且对违法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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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的
一、个体工商户字号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主体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主体,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处罚时,对经营者作出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的定义】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
一、拒不接受调查能否执行行政处罚被调查单位拒不接受行政机关调查,如果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被处罚单位要执行行政处罚,如果不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第三十八条&
分公司、分支机构是公司或者非公司企业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那么,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企业登记违法行为案件中,能否将分公司、分支机构作为行政处罚当事人呢?由于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所以,大多数工商执法人员在查处分公司、分支机构违法案件中,往往将设立该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者非公司企业作为行政处罚案件的唯
律师观点分析2022年9月李某因聚众淫乱罪在工作单位被上海宝山分局拘传,几经周转李某在网上找到陈伟峰律师咨询案件,陈述案情之后果断委托陈伟峰律师处理案件相关事宜。陈伟峰律师与警方沟通并递交撤销案件法律意见书之后,李某案件撤销,仅予以行政处罚。人,总是形形色色的,即便对待同一个事物总会有不同的看法,甚至是意见相左,世界上每个地域都有各自的文化传承和生活传统,所以处于各地域的人也会有不同的人生观、世界
分公司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主体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是不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对象的,处罚的应该是总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公司法》第十四条 
一、在刑拘期间能否作出行政处罚可以,不同行为,分别处理。对于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决定行政处罚。不会发生任何折抵问题。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1)拘留的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对行政违法公民,主要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公民适用的一种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和惩罚性。刑事拘留是对触犯刑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预防性和强制性。对行政拘留,被拘留的公民可以向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
行政规章也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处罚。例如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如果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
在刑事拘留的期间也是可以做出行政处罚的。因为在刑事拘留的期间,当事人虽然是触犯了刑事法律,但也有可能在整个违法犯罪的过程中也有违反了行政相关法律的行为,如果是不产生冲突,那么两种处罚会分别作出。
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如何撤销税务局对违法行为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撤销,也可以由该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主动发现或者接到投诉后,责令该行政机关及时改正。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如何撤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处罚如何撤销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后,如果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应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
专业分析:行政处罚的撤销,需要先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
你好,下面就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问题回答如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满足什么条件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其实也就是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行政行为违法;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一般情况下,一经撤销,自始无效;特殊情况下,自撤销或确认违法之日起失效。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条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明显不适当。二、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后果在程序法上,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因为一些误会,受到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可撤销的情形如下,(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1、税务部门对纳税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纳税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者诉讼通过后,处罚决定可以撤销。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处罚的撤销程序怎么走 一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必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二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因改变了处罚种类
一、行政处罚被撤销后已交罚款怎么处理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后,对于已经交纳的罚款,收取罚款的行政机关要退回。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
一、交通违章行政处罚可以撤销吗交通违章行政处罚可以撤销,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二、行政
派出所内部能撤销行政处罚,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作出的行政处罚缺少上述任何一个要素是可以撤销的。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也就是指行政处罚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