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对其尚在按揭的房产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1、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而只是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注意,这里从来都没有说“只有一套”而都是说“必
一、按揭的车法院能仍能强制执行的。二、被执行人按揭购买的车辆,所有权仍归被执行人所有,法院在执行时仍可以依法对该车辆实施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只是在拍卖所得款中,应该首先偿还抵押债权后,余额才可以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款交给申请人。
一、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1、依据国家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须房屋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必须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以及拍卖。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
他项权证起诉后法院不能直接强制执行,申请人必须先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之后才能申请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具体有拍卖、变卖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
债务人只有一套按揭房,可以被强制执行。 根据2015年5月5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关于金钱债务债权案件,若被执行人(债务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后,法院可以执行房产,保障债权人利益。 《规定》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
唯一一套住房,在符合下列条件下,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拍卖:(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
现实中,许多人有这样的困惑——债务人(被告、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呢?债权人疑惑,导致无法按法律规定及时提出执行申请,导致自身合法权利无法维护。债务人疑惑,因而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我国以人为本不可能执行唯一住房,导致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甘当老赖。那么,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是否可以被执行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如果能够强制执行,那么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其房子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以下3种情况,即使是唯一住房,同样能执行:1、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的。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
负债以后,欠款还不上了,名下唯一的房产会不会被拍卖?90%的人呢?都认为不会被拍卖,大家认为法院会给你留下一套房产,让你不至于露宿街头,流离失所。事实真的如此吗? 网友咨询: 欠钱不还,名下唯一住房能否被拍卖?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唯一的一套住房,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这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
1、只要房产属于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就能够强制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符合条件可以执行,如果只是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需要保留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以下3种情况,即使是唯一住房,同样能执行:1、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的。3
在保留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品的前提下,公积金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管是个人缴存还是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阅读提示:总有当事人会问,如果对方名下只有一套住房,而且面积也不大,这种情况是不是就不可以强制执行了呢?本期我们就对大家关心的这一问题来做一下解读。相关法条:最高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
【法律意见】 债务人只有一套按揭房,可以被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根据2015年5月5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
既然已经起诉并且对方愿意协商,最好能在开庭时候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民事调解书。这样既不耽误调解,调解不成也可直接开庭,而且和判决书一样,对方不履行可申请执行。
法律分析:农村房子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则能够被强制执行:(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
一般情况下,没收到判决书是不会强制执行的,但在具体操作中也有可能信息纰漏。 如果法院通过公告送达,这也是允许的。你还是要到法院查一下,法院是怎样送达的判决书。如果法院没有送达判决书的手续,你可以提出异议,法院应当审查,看判决书是否生效,再决定是不是继续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中华
你好,判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这就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唯一住房能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为此,某些被执行人错误地认为,其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不可能拍卖其住房,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