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代理公司)售楼部销售管理办法
1.销控管理办法
1.1 销控由现场销售主管负责,每阶段推出销控单位项目部与甲方沟通甲方财务、现场销售经理各执一份。
1.2 售楼部所有房源由销售主管统一管理。
1.3 现场销售主管负责录入更新、更改销控,除销售主管外,其余人员非经乙方项目总监授权,均不能录入更新、更改销控。
销售主管在录入销控时应包括成交日期、成交客户或预留单位客户姓名、销售人员或预留单位跟进人姓名。
1.4 销控管理员在录入销控时应严肃认真,做到公开、公正、不得私自截留单位,任何变更均须在销控上注明变更的时间、原因。
1.5 每天上班前售楼部由销售主管和售楼员核对销控。
1.6 售楼员每成交新单位必须与主管核对房源,预防房源二次成交。售楼员与客户签署合同需由主管审核、确认合同内容、房号无误
1.7 客户到财务付款时,财务需审核确认销控无误。甲方现场经理盖章时审核,凭协议做销控。
1.8 销售主管在每天营业时间结束前与甲方公司驻场财务及销售经理核对销控及资料(包括售出单位、定金金额、客户身份等),经核实后上报乙方项目经理,即使当天没有售出单位也要汇报。
2. 预留单位管理办法
2.1 单位预留仅限于甲方公司特别照顾的关系户。
2.2 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填写"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明确预留的具体单位及预留时间,依次报甲方公司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2.3 甲方总经理签名确认后,把该"内部保留确认表"发至乙方销管部复印备案,原件递交乙方现场销售主管调整销控。
2.4 销售现场应尽最大可能按已备案的"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为甲方公司关系户解决认购问题。
2.5 "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具有时间限制。若预留期限少于三天,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审批;若预留期限超过超过三天,少于两周,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初审通过后,报甲方公司营销副总经理审批;若预留期限超过两周,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初审通过后,依次报甲方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预留单位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2.6 若超过"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上所列明的预留期限,客户仍未前来办理认购手续,则"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上所预留的单位不再保留。
2.7 若预留客户解除预留单位,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应及时填写"解除内部保留单位通知书"交给乙方销售部通知销售现场更改销控表。
2.8 若预留客户更改预留单位,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应及时填写"更改内部保留单位通知书",然后按照"内部保留单位确认表"的审批程序,依次审批,审批通过后交给乙方现场销售主管知会并更新销控。
3.客户欠款催缴办法
3.1 销售人员根据客户签订的《认购书》内容核查客户缴款情况,在距离客户缴款期三天前,销售人员要根据查核的结果对客户执行"提醒计划",即对已缴款客户要提醒其换取首期收据和签约的地址、时间,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
如未缴款,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缴款并签署合同。
3.2 对于到期未能付款的客户,销售人员要将该类客户列表上报销售主管,并对客户进行电话提醒,足订客户逾期十五天,临订客户逾期24小时,由相关人员按照《客户挞定流程》办理挞定手续并通知客户,若客户要求延迟,售楼员认为确需延迟的按"特殊申请流程"办理。
3.3 关于客户签署合同后欠款的催缴,甲方财务人员应通过现场销售经理督促乙方销售主管和销售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缴款日期,在规定的最后日期前三天对客户欠款情况执行"提醒计划"。
如客户逾期未付,甲方财务人员要在逾期的第一天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客户,并连续三天将欠款和罚息的金额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客户。
3.4 已签署合同的客户欠款超过七天时,甲方财务人员应将客户欠款情况通知甲方现场销售经理,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通知甲方委托的律师,由律师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律师信。
逾期超过一个月的客户,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应将客户名单上报甲方总经理,依照甲方规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3.5 客户如在逾期后前来缴款,甲方财务人员应依照客户逾期天数收取罚息,如客户要求免除罚息,应填写《特殊申请》报请甲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4. 项目结束操作细则
4.1 乙方需于项目结束前一个月预先知会甲方,并开始准备交接事宜。
4.2 乙方销售主管负责整理所有项目资料、物品及客户资料,并列出资料及物品交接清单。
4.3 乙方销售主管负责与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及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交接。
4.4 乙方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相关人员核对资料,经甲方相关人员核对无误后于清单上签名确认。
4.5 所有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乙方于一周内撤出甲方所提供场地,并将场地及甲方提供的办公品完好交回甲方,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后签收。
4.6 剩余未结算部分佣金,由乙方提供明细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乙方撤场后一个月内转入乙方账户。
5. 客户挞订管理办法
5.1 客户认购鸿泰溪城物业时,允许其支付不少于 元人民币作为临定,暂时保留单位,但约定保留时间不能超过三天(72小时)。
5.2 对于已到约定补订日期的临订客户,乙方现场销售主管须督促相关销售人员及时跟进。销售人员应在临近约定时间前一天提醒客户交款日期、到期未交,应第二次提醒客户按约定期限交款,视情况放宽一天作为最后交款期限。
5.3 超过约定补订日期一天半(36小时)后,相关销售人员须填写"挞订通知书",交给乙方现场销售主管初审后由甲方现场销售经理审批。
5.4 乙方现场销售主管凭"挞定通知书"对该单位作挞定处理,并更新销控。此时,挞定流程结束。
5.5 挞定流程结束后,现场销售主管须把"挞定通知书"复印一份存档处理,原件客户联经财务中心盖章后寄发给客户,财务联交财务中心记账。
5.6 对于已到约定签约日期的齐订客户,乙方现场销售主管须及时督促。销售人员及时跟进。销售人员应在临近约定签约日期前两天提醒客户签约日期,到期未签,应第二次提醒客户按约定期限签约,并设法了解客户不能按期签约原因及可能最早签约时间,视情况最多放宽七天作为最后签约期限,此后,再作第三次提醒。
5.7 超过放宽约定签约日期十天后,销售人员应及时通知乙方销售部派出客户经理及时跟进,若超过放宽约定签约日期十五天客户仍未前来签约,客户经理须填写"客户跟进记录表"和"挞定通知书",交给乙方项目总监审批后送交乙方现场销售主管,现场销售主管凭"挞定通知书"对该单位更新销控。
此时,挞定流程结束。
5.8 挞定流程结束后,现场销售主管须把"挞定通知书"复印一份存档处理,原件客户联经财务中心盖章后寄给客户,财务联交财务中心记账。
5.9 甲方财务每月统计上月挞定总额,并计算出乙方挞定提成。
6. 客户特殊申请管理办法
6.1 客户特殊申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6.1.1 申请延期付款、延期签约;
6.1.2 申请转名、加名、减名、转单位;
6.1.3 申请额外优惠折扣;
6.1.4 申请更改付款方式;
6.1.5 申请更改装修标准;
6.1.6 申请工程修改;
6.1.7 其他申请。对于以上申请,仅限于未签署买卖合同的客户申请,已签署买卖合同的客户原则上一概不受理。
6.2 申请延期付款、延期签约
6.2.1 对于提出申请延期付款、延期签约的客户,到期前申请的,由相关销售员跟进;到期后申请的,由乙方销售部客户经理跟进。
6.2.2 跟进人员应了解客户延期付款、延期签约的原因,若原因不充分,应给予拒绝;若客户延期付款、延期签约的原因充分,则由跟进人员帮助客户填写"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申请延期付款或延期签约。
并在"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上注明客户要求延期付款或延期签约定的原因,依次交给甲方现场销售经理、财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批;若延期超过半个月的需加报甲方营销副总经理审批,超过一个月,需另加报甲方总经理审批。
6.2.3 "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获批复后,由跟进人员把"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的客户联及跟进部门联分别交给客户及甲方财务中心。
6.2.4 客户凭"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在约定的日期前来办理有关手续。
6.3 申请转名、加名、减名、转单位
6.3.1 对于提出转名、加名、减名、转单位的客户,由销售人员跟进。
6.3.2 关于优惠权证转名、加名、减名。非直系亲属,优惠权证一律只允许最多一次免费转名、加名、减名。
6.3.3 关于认购书转名、加名、减名.
6.3 .
3.1 销售人员帮助客户填写"客户特殊要求申请表"申请转名、加名、减名交给乙方现场销售主管审批
通常情况下,如果要求退房,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商品房退订(定)退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售楼部管理制度为了提升中央名门项目整体形象,规范售楼部的案场秩序,制定下列规章制度,售楼部全体人员应严格自觉执行,对于违规者给予口头警告和现金处罚,情节严重者下岗处分。所处罚的现金用于整体团队建设。一、日常管理1、作息时间:上午8:20全体员工准时到售楼部上班,12:00下班。下午14:30准时上班,18:00下班。每天安排两名人员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00-2:30和下午6:00-6:3
法律分析:买房冻资,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可以提前筛选、锁定客户。如果提前解冻,可以通过银行告知开发商,那么就会失去摇号资格和选房资格。反正都已经不想买了,摇号资格有没有失去,也是无所谓的。针对这种情况,可以提前申请解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
买房协议上约定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的公章不明无效,未约定盖章后生效公章不明的、或虽公章不明但具有当事人本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买房协议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
你好,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签其他协议的话,就不存在强制性
你好,假离婚买房的话存在很多的问题,可能引官司上身,建议不要尝试。
房产商投诉可以去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房管局进行投诉,涉及到合同欺诈的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和房产商的纠纷问题属于房产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可以直接咨询房产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一、办理按揭贷款票需要的材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二、开发商需要出具的材料不管是按揭购房还是一次性付款,开发商都要给购房
《》已于3月14日经建设部第38次部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6月1日起施行。部长:____二○○一年四月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
1、首先我们先别想着去闹,要先了解是什么原因,如果是因为当时先交纳了部分定金给开发商,然后发现自己又不想购买了,这种情况跟开发商闹也没有多大意义,因为交纳定金之后,如果是用户自己问题,这个定金开发商可以不用给你。但如果交纳的定金金额比较多,可以去法院进行投诉。2、况且,现在这个法治社会,出现问题不需要跟开发商闹,直接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利就可以。走正规的渠道跟开发商协商问题,如果是房屋出现了质量
可以按照中介合同向对 方主张。 完整描述下情况!根据您叙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完整法律建议 谢谢
投诉售楼部有用。售楼部属于房管局监管,同时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消费者在售楼部权益受到损害或产生纠纷,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如果只是售楼部态度问题,可以直接向售楼部所属上级公司领导投诉。关于投诉售楼部是否有用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一)所有购房合同必须在售楼处现场签订。(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按售楼处出具的样本内容进行填写)。(二)代理商的按揭客户达五套以上,经领导批准,售楼处可协调异地办理,如短期内无法协调成行,代理商须自行安排客户到现场办理或在售楼处领取合同回本区域办理。(三)客户来现场签订购房合同必须交足定金两万元(卡与现金均可),一次性付款客户需身份证,按揭贷款需夫妻双方的各种材料。(见附件:银行按揭资料清
在售楼处看房时应该问的问题 一、销售方式 您应当要求销售员明确答复是按照建筑面积销售还是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二者主要差别在于: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而套内建筑面积不包含)。同时,按照北京市房地要求,凡是在2003年11月1日后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必须按套内面积销售。 二、具体价格 您在楼书上往往看到楼盘“均价”这个词,顾名思义均价当然是这个项目的平均价格,但您会发现往往想买的房子与打出的“
如果没有合同约定,这样的行为是没有依据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
你都说了是售楼部的问题,那么这个职责就找售楼部处置,要求他们赔偿给你。因网络交流要求所限,律师不能全面了解案情,并且根据法律限定,律师解答只对形成委托关系的当事人负责,为了您的利益,我俩强烈建议您带齐相关手续,向律师进行预约面谈询问。以上回答仅供参考,未形成委托关系的当事人,不得以律师的解答作为案件的处置依据,否则后果自负。具体事项能够点击本页面上方山东首席律师常虎联系。我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
购房合同都要去房管局备案。一、购房人买房子没有备案的,该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确权,对购房人来说有风险,需要及时联系开发企业或出卖人及时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二、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三、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
你好,可以,全款买的房子是有退税的
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