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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到国家会无偿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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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到国家会无偿收回吗
1个回答

律师解答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为四十年,如属于住宅建设用地,到期不会回收。如果属于非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如果不申请续期,国家会无偿回收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证也会被收回。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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