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购买房屋,不得旅游、度假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
同时规定,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在民事活动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有限公司以其财产范围为限,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其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在法定代表人不是被执行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无权查封其个人账户。
但是,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公司没有财产履行债务,同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转移公司资金到个人账户构成抽逃注册资金,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的钱就是有限公司的钱,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从而对其个人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针对目前对单位失信被执行人及其负责人缺乏有效限制手段,以及单位财产与负责人个人财产混同消费现象大量存在的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调研,适时对《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相关条文进行修改。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出台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其中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为确保公布信息的准确性,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公布其多数身份证号码,对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公布其组织机构代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各级人民法院根据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接受信息渠道的特点,除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外,还利用广场、步行街LED屏幕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资料,并在各个社区、村庄发放资料,让群众在第一时间识别身边熟人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利用熟人社会的道德评价压力,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天罗地网”式的信用惩戒威慑。
原则上是不能。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购买房屋,不得旅游、度假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 同时规定,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规定的高消费行为。在民事活动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有限公司以其财产范
如果手机号码是实名制,公安可以查到登记人的身份,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查询的,这是个人隐私,除非公安部门办案需要才有权利查。1、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的,原因是:我国公民的身份证系统属于公安局直接管辖。而手机号码则是三大运营商的系统管理。2、如果他的号码是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的,那么,如果你想查询他的号码,只有到营业厅去查看。但是,现在的营业厅(直营的和联营的)基本不会提供这个服务。除非你有公安局的证明。3
施工资质一般不能拍卖,但是可以拍卖其他财产
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做法,违背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限定:第六十七条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第二百三十一条银行违背本办法限定,未经准许发行信用卡的;帮助持卡人将其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存款或其他款项转入单位卡账户,将单位的款项转人个人卡账户的;违背限定帮助持卡人提取现钱的,应按限定承受行政职责。第二
老黑将坐落于北京市通州区的自有房屋出卖给小白,房屋价款400万,双方约定违约方需承担房屋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小白发现老黑隐瞒其姐姐因抑郁症从该房屋跳楼自杀的情况,遂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老黑支付违约金80万。老黑认为其姐姐是从房屋的一房间跳楼的,并不是在房屋内死亡,故认为房屋不构成凶宅,且小白购买二手房屋应当预见到客观上会存在居住人生老病死的情形。小白未按房屋买卖合同
第一次开庭被告是否出席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刑事案件被告人必须出庭,民事案件可以不去,可以向法官提出申请延迟开庭,不然会被缺席判决,或者是委托代理人出庭诉讼
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建议冻结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购买房屋,不得旅游、度假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同时规定,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
1、会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根据2015年7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 判 决 书(2018)鄂0191刑初65号公诉机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祥耀,男,1973年5月9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京通精修(武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洪湖市,现住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因涉嫌逃税罪于2017年11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朱志敏,湖北兆麟律师事务
导语:目前有不少企业为了少缴税,就试图利用私人账户来“避税”。在这里,小编可以告诉这些企业,2018年的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更会重点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一旦被稽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纳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更是要承担刑事责任!下面这起案例,望引以为戒: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全书作者:张思星著当当广告购买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
问:如果我们把钱错转给陌生人(结果是被执行人),账户已被法院冻结的,能否要求法院退还账款排除执行呢?答:答案是不能。原因在于,首先,货币从法律角度讲属于“占有即所有”。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个“钱”本身的载体比如一百元纸币,谁拿着就属于谁,银行账户内的钱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这一点不管它是借贷所得,还是买卖所得、还是赠与所得等等。都不论。所以进入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钱就是被执行人的。法院就可以
员工几年没交社保的,直接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进行补缴就可以。但若是社保累计缴纳满15年的,就不需要再补缴了。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法律依据:员工几年没交社保的,直接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进行补缴就可以。但若是社保累计缴纳满15年的,就不需要再补缴了。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
您好!根据会员章程规定:第七条会员离休、退休和待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待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因此离退休人员可以得到工会会员的福利,但是不是法定的,毕竟不要缴纳会费
卖淫案底不能封存。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独身子女证在哪里领钱的确认方式:属于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费,一般由原所在单位发放。独生子女费分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家庭补助费。在职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父母双方的单位每月各给5元,直到孩子14岁为止。法律依据:独身子女证在哪里领钱的确认方式:属于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费,一般由原所在单位发放。独生子女费分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家庭补助费。在职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父母双方的
你好,按实际工作年限缴纳社保,未缴纳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社保差几年可以提前补交,也可以在退休之后进行补交。因为养老老保险需要累计缴费满十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3、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
你好,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或者证据,法院审查确定后,会裁定不予执行。
单位住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住房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房屋尚在质量保修期内,其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