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是把前十二个月的工资银行明细提供给法院,但是工资的构成并不完全以明细为准。另外仲裁是中立的,你提供的任何证据仲裁都不会提示你证据上存在问题,只会依法决定采纳与不采纳,如果你需要组织有效的证据链,建议还是与律师当面咨询最好,这样可以有效帮助到您。
付款后签合同发现被骗涉嫌犯罪的可以报警、要求警察处理。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对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可以依法报案进行追诉。
电话诈骗基本是按照诈骗涉案数额来定罪量刑的,但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从严惩处”。 法律依据: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搜索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
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如果明确约定 凯德世家 存在违约的 可以主张赔偿
是的,主体不适格可能无法立案。应当进行修正。
中介不同意,说已经把房子卖了跟人签了合同,而我也跟另外的买家签了卖房合同,中介抓着不放说要追究违约责任?难道自己的房子不可以自由买卖吗?当初中介骗我说一定要签的,说不签会违法,可是后来别人跟我说签了如果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都要我负责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可以申请,但能否胜诉,主要看是否有劳动合同等证明有约定的工资标准。
您好,投资的钱财被吸走可以维护自身权益。
以下情形可以退还加盟费: 1、加盟商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 2、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 3、合同的签订是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可以要求返还加盟费。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
买房首付可以用储蓄存款、信用贷款、抵押旧房来付。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30%;使用银行商贷的最低首付比例为总房款的30%;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
社保通常是工资发放时单位同意扣除之后直接划拨到社保账户里面,工资发放标准一般是次月发放上月工资,所以扣除的社保也是上个月的社保,依次类推就形成了当月缴纳上个月的社保。 对于社保缴纳,是当月交当月的,但是扣款是从下个月开始扣除。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
银行卡涉案冻结处理如下: 1、当事人可以拨打银行官方客服电话,咨询冻结的原因; 2、当事人可以去最近的警方办公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3、当事人可以到银行办理解冻手续。 银行卡解冻需要哪些材料 银行卡解冻需要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对公账户、银行卡复印件; 3、被冻账户近一年内的流水; 4、与客户的销售合同。
开发票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一致时,按实际业务确认入账。企业发生销售,开具发票,发票金额为收款金额,应借记应收账款。收取款项时贷记应收账款。业务有多样性,所以常常会导致到账金额与开发票的金额不符,账务处理时需弄清实际情况分别予以入账
经营者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商品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您好,可以向1688平台投诉。
同一个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不同的原因是: 一、社保基数设置上下限,上限都是上一年平均工资的300%,下限养老是上年社平工资的40%,医疗是60%,你的养老和医疗基数不一样,应该是你的社保基数届于两者之间,基数超过养老下限按自己的基数算,基数不到医疗下限按下限算。 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职工应当参加
你好,可以查到的,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16条第2款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聊天记录属于网上聊天记录,显然属于电子数据的一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电子数据是证据的一种,因此,聊天记录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病人性别:男化验、体检结果:体检所见:双侧脑半球对称,双侧额叶双侧半卵区可见小圆点状稍长1稍长2信号,A序列部分呈高信号,病变边界部分清楚,周围无明显水肿,无明显占位表现,脑室系统对称无扩张,恼沟裂无明显增宽,中线结构居中.垂体大小,形态及信号未见明显异常.颅骨结构未见明显异常.诊断所见:1,双侧额叶腔隙性脑更塞(急性期)2,双侧半卵区腔隙灶.定期再次体检意见建议:溶血栓疗法常用尿激酶,链激酶溶解
您好。辞职是一种权利,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须取得单位同意,若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未满,可以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有其他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建议您点击本律师头像详细说明情况,可以两家公司共同作为被申请人来申请劳动仲裁,让两家公司一起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