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案件证人作证有什么要求
1、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
二、申请证据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申请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
2、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申请人主张的民事关系(如被申请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
3、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担保手续。
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在起诉时或法院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而且也可以在起诉前采取。在前一种情况下,法院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采取。
在后一种情况下,申请人既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但此时,无论是法院,还是公证机关,都只能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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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处罚怎样调查有什么要求1、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时,必须全面、客观、公正调查,收集有关的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向违法人员进行询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
刑事案件委托人范围有什么要求吗律师因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刑事案件中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亲属或被害人及被害人的代理人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委托律师的人主要包括:(一)、刑事辩护: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3、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
1、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2、发现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行政拘留体检都有什么拘留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留人签名确认。
一、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有什么要求1、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询问。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二、行政处罚适用条件1、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处罚适用是指行政主体在认定相对方行为违法的基础上
一、行政案件收集电子数据有什么要求1、行政案件收集电子数据的规定如下:(1)收集电子数据,能够扣押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扣押。(2)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可以提取电子数据。提取电子数据,应当制作笔录,并附电子数据清单,由办案人民警察、电子数据持有人签名。持有人无法或者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3)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或者不宜依照前两款规定收集电子数据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遵守下列程序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
1.催告程序。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标注明确的给付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催告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
刑事案件的补充侦查有什么要求刑事案件的补充侦查规定于如下法律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
你好! 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当事人移送至检察机关,检查厅那边会根据案情进行审判,因为已经构成犯罪,即使双方和解也是不能立马放人的,下一步就是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判当事人。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建议最好马上委托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们收集证据资料,让律师这边介入帮到你们传话跟慰问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帮助代理会见、从当事人那里
你好,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行政申诉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只能向做出处罚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的地税局提起复议。比如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处罚了你,你不服,你只能向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这点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复议,是有专门规定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九条 对下列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1、《行政处罚法》对移送案件的规定为: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在中国,主要指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犯罪线索或事实,将案件移送侦查机关进行侦查。也适用于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即侦查机关对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
要看案件的危害程度,一般是不会去查的(过了一定期限也查不出来)
再审案件适用的法律有什么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
养儿防老是我们一直以来的一句老话,对于这个没有儿子的老人,特别是对于那些只有两个女儿的家庭就是有着一定的补贴的,但是这个补贴也要符合相应条件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双女户补贴有什么要求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双女户补贴有什么要求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现在工作的时候除了正式上班时期也是有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工作的时候也是可能会犯错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在试用期犯错的影响是不清楚的,所以试用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会有什么影响?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试用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会有什么影响 试用期公务员受到党内处分,按照规定可能会延期转正,具体要看处分情况。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新录用公
居民楼餐饮不合法投诉可以找食品药品监督局、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投诉,也可以先媒体曝光;居民楼开餐饮要满足的要求包括有,要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等。 一、居民楼餐饮不合法投诉找什么部门 居民楼餐饮不合法投诉可以找食品药品监督局,也可以直接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求助,或是媒体曝光也是用舆论来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提醒您,在投诉之前最好保留证据,比如消费单据
行政警告对个人有什么影响行政警告对个人的影响但是对自己的名声不好,但是在考学、找工作时不会受到影响。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行政警告对个人有什么影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
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小作坊证的区别如下: 1、依据不同,许可依据的一般法规和规章等不同:食品企业许可依据的是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小作坊依据的是省食品安全条例;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不同,食品企业申请人是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均可,小作坊只可以是个体工商户; 3、申请许可的食品类别不同,食品企业可申请食品类别28类,小作坊申请类别19类,且具体类别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办理
有些朋友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可能经常需要出差,如果是去外地出差的话,难免需要乘坐飞机,一般如果是因公出差坐飞机的话,是可以凭机票去公司财务那报销的,那么机票行程单可以报销吗,报销有什么要求?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机票行程单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销的。 行程单是《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由国家税zhi务总局监制并按照纳入税务机关发票
2022年双女户的补助政策。双女户是指有两个女儿并且没有男孩的家庭。具体补助如下: 1、物质补助。补助不低于720元,并且不会低于年发放奖励扶助标准的平均值,领取时间直到去世为止; 2、特别奖励扶助制度。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享受特别奖励扶助制度,女方须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由政府每年给予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