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姜某的加工厂起火,火势蔓延至严某的加工厂,造成严某厂内的部分厂房、车间、机器设备被烧毁。消防部门认定起火部位是姜某加工厂西北角的液压机处,起火原因是电动机超负荷引发火灾。
消防部门委托某价格评估中心进行经济损失价格核定,并据以进行火灾损失统计。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严某依据某价格评估中心出具的评估书,向姜某索赔。
案件焦点:
消防部门的价格评估书系依法制作并对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客观、真实反映。原告以此为依据主张火灾损失,系对自己权利的合法处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律师分析:
1.火灾损失统计是指在火灾发生之后,消防部门根据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火灾造成的后果进行统计和分析。从火灾损失统计的角度,火灾损失一般分为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害人有关财产损失应当是指实际损失,赔偿范围应以所造成的损失为限。虽然在火灾损失统计和民事侵权赔偿中,对于火灾损失或者财产损失的概念界定和计算路径并不完全一致,但两者所涉及的损失的内涵和外延应当是一致的,都体现了火灾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范围。
2.火灾事故发生导致财产被烧毁,有关财产的数量、价格、型号等火灾损失统计、鉴定所需的数据难以核实,仅靠当事人的陈述和申报,其真实性难以确定。
本案原告经营的是木材厂,厂房内主要是木材,因火灾造成大量木材被烧毁,难以复原,难以统计数量、规格等。因此,对于该类财产,因为缺乏直接的证据材料,如果是当事人自己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都容易导致鉴定机构难以鉴定。
3.价格评估中心作为专门从事价格评估的机构,对各类财产的价格、重置价值、修复费用、烧损率、残值等有着专业的认知,在火灾损失统计上具有准确、权威的特点。
当消防部门和价格评估中心有效衔接,对在火灾损失统计、价格评估中出具的财产损失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能有最大限度的保障。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具备录音、录像功能的智能手机几乎人手一个。在解决民事纠纷的过程中,通过手机拍照或录音、录像所得到的视听资料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的证据。那么,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录音、录像能够作为合法证据,获得法庭的认可呢?“偷拍”、“偷录”所取得证据是否可以作为合法证据吗?“偷录”、“偷拍”的录音、录像的合法性首先,我们这里要明确:“偷录”、“偷拍”的仅仅是指未经当事人同意而进行的录音、录像
第一条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门诊病历不能作为认定工伤的证据,门诊病历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医疗诊断证明”,它只能证明当天到医院就诊的事实,而不能成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付款记录属于犯罪证据中“书证”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法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我国刑事证据有以下八种:(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但凭“书证”单一记录并不足以证明违法犯罪行为,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共同使用。
根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来承担责任的
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必须有证据证明;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等等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录音、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1、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2、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3、录音、摄像等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该解释是对《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其中第九条规定: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
一、政府拆迁给的价格不合理可以做钉子户吗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不签订拆迁协议,但不能一直当钉子户,如果对拆迁补偿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
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特有的合作社的一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
你好,关于强奸案件,如果女方报警,公安机关会要求女方提供不是自愿的相关证据,但如果女方提供了初步不是自愿的相关证据,男方则需要搜集女方自愿的相关证据,如果有女方自愿发生关系的相关证据,则男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否则有被刑拘的可能。
当事人拒绝做询问笔录,只要证据充分,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影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现场检查、询问笔录作为证据的种类之一,其有效性以收集证据的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转移。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
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民间调解机构与公司调解,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一审结果不服还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
个体工商户股东不可以是企业。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
张静律师解答:室房屋的新旧程度、装修程度、面积、位置及是否商用,是否出租,是否临街等情况,从2000-7000不等。如下面这个白云区案件,买家花69000元买了60平方米的宅基地房,后买家起诉返还,评估公司评估了30万,合计5000每平方。本案中的宅基地房价格评估算是比较高的,估计房屋的位置比较好(如临街或靠近地铁)。判决书节选:陈买家申请对涉案宅基地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法院经摇号确定由广州德某价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私自录音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2、录音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佐证,不能单独作为证据。 私自录音一般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如果私自录音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