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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安置房产权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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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安置房产权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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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流安置房产权证办理

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二、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征用房屋协议书);拆迁安置房合同书;拆迁安置结算清单(征用土地赔偿清单、拆迁安置结算汇总清单);拆迁安置登记证明书(产权登记证明书、土地使用权登记证明书);购房发票、补差款发票;购房合同(超面积购买);原拆迁房屋丈量图;拆迁房安置情况总说明。

提示:双流安置房产权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对于要办理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带着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等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拆迁安置窗口办理产权证明即可。

有任何申请安置房办证需要的费用和申请流程的问题,欢迎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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