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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强行和邻居姑姑发生了多次关系,她怀孕了我就带她去了南方,我俩在南方同居有三年多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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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强行和邻居姑姑发生了多次关系,她怀孕了我就带她去了南方,我俩在南方同居有三年多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1个回答

可以先让一方离婚,然后再和你结婚。紧接着记得给孩子上户口,因为需要上学。一方其实是婚内出轨,对于婚姻的另一方其实在道德上是亏欠的。

尽量协议离婚。并给对方一定的补偿。但是提到有强行发生关系的,可能涉嫌强奸罪。《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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