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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北京集体户口,单位均不同意接收子女,新生儿如何落户

问题描述

父母北京集体户口,单位均不同意接收子女,新生儿如何落户
1个回答

您好!1.集体户口者生的孩子申报户口,分为以下2种情况: 1、夫妻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集体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看两方所在区教育资源来决定随谁2.申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本(集体户提供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双方居民身份证; 3、双方结婚证,4、生育服务单3.办理程序: 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交给单位向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4.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完结。(新生儿9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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