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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愿到庭,但同意出具一份同意离婚的书面申请书还需要给法官意思之类的吗?

问题描述

我现在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愿到庭,但同意出具一份同意离婚的书面申请书还需要给法官意思之类的吗?
1个回答

依法依规的来。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的,分两种情形处理:

1、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的,可以依法按缺席判决处理。

2、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拒不到庭和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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