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下班后受伤,如果是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其他下班后的受伤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对“下班途中”的理解,应作“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限定。“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下班的途中。
发生事故后,需经交通管理部门做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比如因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饮酒后驾驶车辆、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自身伤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属于本人主要责任证明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劳动者在下班后猝死,一般不认定为工伤。2、但如果有侵权责任人的,赔偿标准如下: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倍;死亡赔偿金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等。
你好,员工是有权休丧假的,建议与公司协商处理
没有借条有转账记录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的,可以要回钱。债务人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要欠款: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
1、医保卡里的钱不会清零。虽然医保停缴规定期限以后就不能再进行报销,但是只要医保卡里有钱,这些余额都还是可以用于买药、看病、住院的,并不会清零。2、医保停保候,医保卡功能虽然会停用,但医保卡账户余额不会被清零。以参保人6月份停保为例,当年账户余额会结算到6月份,加上历年账户余额都会保留在账户内,参保人恢复参保时,余额会自动累计。
生育险断交了,如果在分娩、妊娠终止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前续保且连续缴纳满当地规定的缴费时限,则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领取生育津贴。若没有续交,或者说在生孩子期间断交,那么不符合生育保险享受条件,不能领取生育津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
1、如果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那么办理退休时,不需要审核人事档案。2、如果你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包括企业类人员(含个人存档,灵活就业,4050,失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时,通常都是要审核人事档案的,但不等于说没有档案就不能办理退休。各地有不同处理政策,比如要求参保人签字,声明档案遗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放弃相关权益等文件。3、如果你是1993年前参加工作人员,必须要有
领失业补助金期间,个人可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
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如果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骑车自己摔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点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支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正在按揭还款的房子可以申请二次抵押贷款吗?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正在做按揭还款的房子是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次抵押贷款的。在做二次抵押贷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1、想要办理二次抵押贷款,借款人已经取得了房子的产权证; 2、通常二次抵押贷款都只能在与办按揭贷款的同一家银行办理; 3、房子的建成年代以及区域是在符合银行二次抵押贷款要求的区域年限以内; 4、通常,二次抵押贷款的贷款利率与首次按揭贷
到期前可以,到期后不行!根据驾驶证使用规定,驾驶证到期不可以直接在异地申请换证,但可以先转到居住地后,再一起办理换证业务。驾驶证异地换证,需要在驾驶证到期前办理,到期后的驾驶证只能回到驾驶证核发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证异地换证业务办理需要带驾驶人驾驶证、驾驶证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驾驶证个人一寸彩色照片3张、驾驶人县级以上医疗团体机构出具的身体体检证明资料,到车辆管理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1、依照本《补充规定》按人口认定房屋建筑面积的,可以凭独生子女证增加不超过45㎡建筑面积予以补偿。2、属于货币安置的独生子女家庭户凭独生子女证享受一个人口的保障住房安置面积的奖励。3、“半边户”家庭中其城镇居民一方经确认其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货币分房、购买经济适用房以及未享受住房公积金等其他住房补贴的,同意以户为单位,增加1人购房指标。4、一户家庭中既属“半边户”又有独生子女证的只享受1个优惠指标。
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如果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第三人是善意取得,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2、如果卖家隐瞒真实情况,房产也未过户,买卖合同就无效的,以欺诈方式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3、如果买卖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侵犯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合同也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不构成犯罪。垃圾桶里的东西应该被视为遗弃物,捡拾者顶多算不当得利,即使拒不归返财物,一般也不能认定为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垃圾桶里财物一般属于遗弃物,不属于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因此将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
员工工作出现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员工的失误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或者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至于赔偿的方式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或者要求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在宿舍死亡,如果不是工伤的,公司没有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的索赔方法:孩子在幼儿园受伤,若幼儿园能够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不承担责任;否则应该承担责任。幼儿园应当赔偿孩子的医药费、营养费等等。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1、交通事故受伤没住院的,也是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的,其中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只是不再计算住院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
员工工作期间的失误对公司造成损失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