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规定,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况:
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对于判处管制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剥夺政治权利最严重的情况。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2.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根据主刑的不同,有四种情况:
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当自判决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同时执行。这里所说的“同时执行”,是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不是等管制期满后再执行,而应在管制开始时就一同执行,当罪犯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
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应当自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3.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公安机关应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其政治权利。
犯罪分子在恢复政治权利以后,就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做的事情包括:依法行使其他未被剥夺的权利,可以担任除国有公司、企事业、人民团体领导职务以外的职务。他们还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
刑法对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适用对象、判决依据都有严格的规定,对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刑法也明确作了如下几种规定:一、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二、判处死刑(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和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从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三年
1、对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2、也可以防止其他有非法目的的人利用犯罪分子的身份用政治权利进行法律禁止的行为。
有,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有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故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是享有选举权的。法律依据:《刑法》第54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什么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2、由公安
有,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有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故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是享有选举权的。法律依据:《刑法》第54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
根据主刑的不同,有以下三种方法: 一、判处死列(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从判决生效时计算; 二、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与管制同时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计算,刑法又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三、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和判处无
整理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内容,是指被剥夺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关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被剥夺政治权利是指被剥夺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意思是什么1、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2、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哪一天起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什么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刑期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
被判刑的不是都会剥夺政治权利。只有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其他的犯罪分子,是否剥夺政治权利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指的是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的三年内,行为人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等政治权利。行为人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
1、《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
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指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和选举被选举等政治权利终身都被剥夺。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1、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包括: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2、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公安机关怎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如果是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当然,剥夺政治权利也包括上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后果是终身没有以下的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判定如下: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一起执行。3、
律师解答判处缓刑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要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法律规定,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第五